朗读
永政办发〔2005〕39号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永嘉县2005年土地整理折抵指标使用额度分配的紧急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土地指标使用工作,现将永嘉县2005年土地整理折抵指标使用额度分配事项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关于2005年土地整理折抵指标使用额度分配。2005年上级分配我县土地整理折抵指标使用额度为农用地500亩,其中耕地330亩。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重点解决三类急中之急项目:一是急需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包括三座变电所16亩,青少年活动中心13亩,中医院11.37亩,乡镇敬老院10亩,电大6.5亩,少体校15.5亩。二是农民三产留用地,我县农民三产留用地未兑现的数量较多,只能分步解决。本期用地指标分配给上塘镇40亩、瓯北镇40亩、桥头镇20亩、乌牛镇16亩、桥下镇16亩。由各镇区别轻重缓急落实到具体项目。桥头镇、乌牛镇急于解决的三产返回建设项目较少,上述指标可转用于国有土地公开出让或其他急需解决的公益项目。三是企业用地,龙威新科技鞋业有限公司54.5亩,浙江艾克森阀门技术有限公司25亩,永嘉县万盛阀门制造有限公司20亩,溪田宾馆15亩。其余11.13亩用于国有土地有偿出让(含岩头镇500m2)。上述有关用地单位和乡镇须在6月20日前将用地指标落实到具体项目,报县国土资源局办理用地预审,逾期将由县国土资源局收回用地指标并报县政府重新分配使用。
二、关于计划指标分类管理工作。从今年开始,国家、省将实行计划指标分类管理、分类下达,计划指标由国家、省掌握。对省以上重大交通、能源、水利、基础设施及军事设施等项目的用地,要申请使用计划指标。各地各部门要把有关项目前期工作做深、做细、做到位,按项目申请,争取省、国家将指标戴帽下达;对村庄建设用地,主要是利用复垦周转指标来解决;对城镇拆迁和外商投资项目用地,主要是盘活“转而未供”土地来解决;省里还制定出台了关于建设用地复耕置换指标政策,且该指标的使用不受建设用地总量的控制。各地各部门要用足用好省里这些政策,努力解决土地瓶颈制约问题。
三、加强项目用地的预审。要严格项目用地审批制度,切实加强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国土资源部已经明确规定,没有预审意见或用地预审未通过的项目,不得批准农转用、土地征收,不得办理供地手续。
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05〕3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