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政办发〔2005〕37号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防治碘缺乏病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碘缺乏病是由于自然环境缺碘,人体摄碘不足所引起的一种疾病,主要表现是甲状腺增生和肿大,还会引起地方性克汀病(指痴呆、身材矮小等)、单纯性耳聋,导致胎儿流产、早产、死产、先天畸形等疾病,危害极大。我县于1996年开始在全县全面供应加碘盐。通过十年来的工作,全县甲状腺肿大率从1995年的46.34%下降到6.33%,防治碘缺乏病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是,我县碘盐覆盖率还不高,碘缺乏病有可能死灰复燃。县疾控中心于2004年9月的碘盐监测表明,我县部分山区碘盐覆盖率只有50%左右,远远低于国家提出的碘盐覆盖率达到95%的要求。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文件精神,县政府要求全县各地广泛深入地宣传消除碘缺乏病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加强防治碘缺乏病的健康教育,推动消除碘缺乏病工作的持续开展。结合5月15日全国第十二届“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和我县实际,现将做好防治碘缺乏病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今年开始,凡是碘盐覆盖率低于95%的地方,都要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并由乡镇政府同所辖各村居签订《食用碘盐责任书》,确保我县在2005年内达到基本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到2010年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
二、县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全县各地碘缺乏病甲状腺肿大率、居民食用碘盐合格率的检测工作,并及时将检测结果上报县地方病领导小组,由县地方病领导小组公布检测结果。
三、县工商、盐业部门要加强对全县盐业市场的整顿和规范,结合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卫生部等部委联合下发《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工商公字〔2005〕55号)的要求,严厉打击盐业违法行为,防止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流入食盐市场,确保我县人民吃上合格、放心的碘盐。
四、县教育部门要结合健康教育,加强对偏远山区学校学生的防治碘缺乏病知识的教育,通过“学校----老师----学生----家长”的宣传链,要求学生回家做好对家长的宣传,以提高山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做到自觉抵制私盐,食用合格小包装碘盐。
五、县计生部门要结合“计生活动日”活动,突出今年“控制碘缺乏,保护母婴健康”的宣传主题,做好对家庭妇女的宣传,大力提倡优生优育,提高中华民族素质。
附件:防治碘缺乏病宣传口号
二○○五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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