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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办发〔2007〕98号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党的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
保卫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党的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我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确保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党的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整治各种火灾隐患,紧紧围绕“保消防安全、促经济发展、创社会和谐,就是政府最大的政治”这一核心,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全社会动员,全力以赴,最大限度增强社会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党的十七大召开期间的消防安全。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推动消防工作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起科学完善的火灾防范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别是遏制重特大火灾的发生,积极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政治环境。
三、工作重点
各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精干得力人员,集中对宾馆、饭店、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公众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力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生产、储藏、销售单位、“三合一”场所、出租房聚集区域进行重点检查。主要检查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等情况。
四、实施方案
本次行动时间为2007年9月25日至10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25日-9月30日)。各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思想发动,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动员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运行机制。
(二)组织检查阶段(9月30日-10月31日十七大闭幕)。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全面动员,全力以赴,分片包干,突出重点,落实责任,责任到人,采取强有力措施,积极消除火灾隐患。在此期间,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一把手”带队检查不少于一次。
(三)验收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26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县政府将组织一次督查工作,对于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部署开展“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活动,是做好党的十七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要举措,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切实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将成立开展党的十七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由王立彤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爱燕为副组长,成员由县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各乡镇、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根据活动安排内容,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工作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对检查活动进行细化、分解,并落实专人负责。
(二)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各乡镇政府要认真组织检查,各行业部门要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县公安、文化新闻出版、经贸、旅游、卫生、教育、工商、房管、安监、消防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通力合作,形成合力;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好对各自职责范围内单位、行业的检查和治理工作。对因检查不到位,作风不踏实,落实不彻底,引起各类火灾责任事故的,将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追究火灾发生的直接责任人责任及相关领导责任;对没有及时发现火灾隐患或整改不积极、不彻底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结合火灾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和出租房、“三合一”企业等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推动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宣传报道省内外重特大火灾事故案例,及时曝光一批整治不力、久拖未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要积极配合大检查工作,大力宣传党的十七消防安全保卫“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同时,要将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纳入学校、家庭、社会公益宣传的内容,增强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四)严格检查,消除隐患。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高层建筑、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民营企业等的消防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督促整改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同时要加大对小市场、小化工、小饭店、小歌舞厅及偏远地区小型企业、无证加工点等单位的治理力度,督促履行《消防法》和公安部令第61号规定的职责,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消除火灾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检查中发现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要严格依法处理;在检查中各乡镇要以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整改为目标,紧抓督促整改工作。对那些不顾消防安全,对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查处,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绝不手软。
各乡镇要将活动开展的总结材料于11月28日前报县府办(传真:67223481,E—mail:696927@163.com),活动开展一些做法和存在问题应随时随报,县政府将分阶段对各地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
二○○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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