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政办发〔2007〕76号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编报政府投资储备项目和2008年
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科学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程序,确保建设项目的有效实施,根据《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永政发〔2006〕87号)要求,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政府投资储备项目和2008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报政府投资储备项目
(一)编制范围:储备项目应符合宏观调控政策及产业政策,符合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专项建设规划,符合政府投资支持方向和领域,并在今后三至五年内需要建设的项目。
(二)编制要求:各有关单位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初步确定拟建项目建设方案框架,并对拟建项目的必要性及依据、选址意向、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期限、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等基本要素深入研究后,提出项目建设申请,并填报《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申报表》(见附表3),报送县发改局。经县发改局审核筛选后,根据项目成熟程度及其他相关规定,列入储备项目库进行管理,对于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不列入项目库。
二、编报2008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一)编制重点:2008年政府投资计划编制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重点突出交通水利及城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社会发展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
(二)编制范围:此次各单位编制的2008年需要政府投资项目,既包括县发改局已审批立项但资金尚未完全到位的老项目,也包括县发改局虽未审批立项,但在2008年希望得到政府投资支持的新项目;不包括原已经开工或竣工但未经县发改局审批的项目。
(三)编制要求: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精心研究编制本乡镇、本系统2008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按照“保竣工、保续建、保重点、适当新开工”的原则,按轻重缓急排序,提出安排建议,并将申请报告和《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申报表》(见附表1、2)同时报送县发改局审核汇总。年度计划分为续建项目计划、新开工项目计划和前期工作计划,今后未列入年度政府投资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批准立项、不予新开工;对没有按规定时间报送的或没有达到规定前期进度的项目,不予列入2008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及财政资金预算。
1、续建计划是指已开工建设,并要结转到本计划年度的项目。着重阐明当前工程状况,当年投资计划、年度资金落实情况及完成当年计划的形象进度等。如果项目总投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变更,请另附说明,并办理有关手续。
2、新开工计划是指项目在上年底已完成审批手续待建和2008年内完成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和总概算的报批,以及建设用地、资金及其它协作配套条件已落实的新建项目。着重说明分年度建设计划,当年投资形象进度,资金筹措落实等。如项目总投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变更,请另附说明,并办理有关手续。
3、前期工作计划是指正在进行前期准备、设计,但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特别是项目有待进一步论证、用地未确定、建设资金及其他协作配套条件未落实的项目。着重阐明项目提出的理由和依据,建设规模、总投资及资金筹措、当年前期工作形象进度等。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单位:各部门负责本系统建设项目的初审和汇总;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建设项目的初审和汇总。
(二)申报要求:按照“谁申报、谁使用、谁监管”的原则,各申报单位要对上报的项目承担材料真实性审核和项目监管责任。
(三)申报形式:各单位按上述要求将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一并上报县发改局,如无项目的,也将空白表格加盖公章上报。
(四)申报时间:各单位必须在2007年9月30日前完成书面材料和申请表的申报工作,逾期不再办理。同时,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填报《2007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月报表》(见附表4)。联系人:县发改局投资科林淡秋、林晓行,电话:67223521,电子邮箱:yjtzk2008@163.com
附件:1、永嘉县2008年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申报表
2、永嘉县2008年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申报表
3、永嘉县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申报表
4、2007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月报表
二○○七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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