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政办发〔2007〕37号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加强生猪“高热病”防控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去年夏秋季节,我县部分乡镇发生了以蓝耳病为主的生猪“高热病”疫情,畜牧业生产遭受严重损失。根据猪蓝耳病病原污染情况和疫情态势,今年仍有发生流行的可能。为有效防控该病的暴发和流行,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按照《农业部关于做好2007年猪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07〕10号)和省、市有关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今年的生猪蓝耳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大免疫力度,健全免疫屏障。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免疫工作实际,在辖区内全面开展猪蓝耳病、猪瘟等疫苗的免疫工作,要求在6月30日前完成第一次蓝耳病免疫工作。同时,要加强疫情报告和诊断,加大疫情监测力度,开展生猪疫情预警预报工作,及时发现疫情,消除疫情隐患。
二、加大监管力度,健全流通屏障。各乡镇要加强产地检疫,有关部门要加强屠宰检疫和外地调入生猪及其产品的报检工作,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同时要加强对生产、经营、流通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严禁收购、贩运病死猪及其产品,严格对病死猪采取“四不准一处理”处置措施,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对病死猪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疫病传播,健全流通屏障。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防疫水平。要加大对生猪“高热病”危害性的宣传工作力度,使广大干部和养殖场(户)充分认识生猪“高热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要大力改善中小养殖场(户)的防疫条件和饲养环境。建立养殖场所的定期清洗、消毒等防疫制度,做好生猪栏舍的防暑降温工作,提高防疫水平。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防控效果。要高度重视防控“高热病”的组织领导,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协调配合到位、政策落实到位。县政府决定继续实行蓝耳病疫苗的补贴政策:在市财政补贴20%的基础上,县财政再补贴原价的50%。同时,对在乡镇政府监督下无害化处理病死猪的养猪户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各乡镇要加大对病死猪的统一处理力度,农业、工商、卫生等部门要严厉查处随意丢弃病死猪的行为,确保畜牧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七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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