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政办发〔2007〕17号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7〕8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工作的通知》(温政办发明电〔2007〕41号)的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工作。各乡镇和县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扎实地做好自查清理工作,并根据自查清理结果,填写《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登记表》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统计表》,于
附件: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工作的通知
二○○七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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