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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办发〔2008〕57号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浙江东海鞋业有限公司等5家县级
火灾隐患重点挂牌整治单位予以摘牌的
通 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火灾隐患重点整治单位的通知》(永政办发〔2007〕75号)要求,浙江东海鞋业有限公司、永嘉县瓯北镇菲妮迪制衣厂、永嘉县天伦制衣有限公司、温州金信服装辅料有限公司、上塘镇供销社等5家单位被列为县级火灾隐患重点挂牌整治单位。
在挂牌整治过程中,当地乡镇政府和责任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履行职责,以消防安全各项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了隐患整改工作。经县消防大队派员复查后,认定浙江东海鞋业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火灾隐患已基本消除并予以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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