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政办发〔2008〕26号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县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基础
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县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基础调查工作,请各乡镇积极配合,指定专人负责调查工作。
一、拟建森林公园的条件:
1.交通条件相对便利,权属清楚,在当地乡镇有一定知名度的景点;
2.以森林植被、古树名木景观为依托,具备如寺庙、水库、溪流、瀑布、奇峰怪石、名人遗迹、地方风俗等自然、人文景观,且有一定规模的乡村、林场等;
3.自然植被丰富典型、动植物种类多样,具有典型生物多样性和生态教育意义的地段;
4.与新农村建设关系密切的自然景区,及有特色的林业观光园、示范园、林家乐等;
5.具备以上条件的乡镇林场优先考虑,当地风景点优先考虑。
二、调查内容:
1.调查排模适合建设森林公园的位置、范围、面积、相关村及景观特点,景观质量,初拟森林公园的名称;调查排模观光园、示范园、林家乐等的规模、特点和简介等内容。
2.整理本乡镇及相关村的自然资源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的有关材料。
三、材料上报:
上述调查内容要形成书面材料,并以电子文本形式,于
附件:各乡镇拟建森林公园情况调查表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08〕2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