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政办发〔2008〕5号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08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2008年春运从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春运安全有序
春运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以赴落实春运的各项措施。为加强春运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建立了2008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金丐旦副县长任组长,叶太琴(县府办)、施宏光(县交通局)、朱年冬(县安全监管局)、郑连松(县公安局)任副组长,胡佐光(县委宣传部)、吴德安(县发改委)、汤光漫(县经贸委)、徐忠诚(县财政局)、邵永呈(县民政局)、左建华(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邵永吉(县交通局)、金连顺(县农业局)、王贵(县楠溪风景旅游管理局)、黄友标(市港航局永嘉分局)、陈善民(县工商局)、金锦辉(县气象局)、李定芬(县总工会)、胡伯枢(县公安交巡警大队)、黄天真(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徐李喜(县公路管理段)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邵永吉兼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和县各有关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确定1名负责人具体分管,并设专门办事机构,负责春运日常工作。
二、落实安全措施,有效防范各类事故
安全生产是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结合 “两查、两保”专项整治,切实做好各项运输安全保障工作,避免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春运前,对所有投入春运的车船和其他运输设施进行全面严格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设施完好。春运期间,要加强运输工具和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技术性能不合格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
公安、交通、港航、农机等部门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教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他们自觉做到“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对严重超载的行为,要继续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和严格管理。
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指挥和疏导工作,对公路主干线、较大的客运站进出道路、事故多发地段和易堵地点,加强巡逻,确保道路畅通。
交通部门要对高速公路和主要干线公路的改造、养护路段暂停施工,或采取措施保障通行条件,确保双向通行;春运期间,各收费站的收费口子要开足,在客运高峰期要开通春运车辆的专用通道,优先安排春运客运和重点物资运输车辆的通行;加强客运站点源头管理。客流高峰时,要派员到重点车站、码头、渡口现场监督管理,确保安全。严格按照车船载客定额售票检票,认真落实安全门检制度,严防超载客车(船)出站(航)。农机部门要做好对拖拉机的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安全。
气象部门要及时预报天气情况。春运期间,如发生大雪、大雾和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采取各种措施,缓解因气象原因对交通造成的影响。继续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和人员随身携带危险品的查堵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品及其他危险品乘坐客车、客船。
三、科学安排运力,确保满足旅客出行
交通、港航等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各汽车客运站、码头春运期间的旅客运输和加班运力情况。交通部门要提前开放客运市场,接纳第三方运力并进行合理、有序、规范的利用,确保民工疏送运力的落实到位;各汽车客运站节前对旅客售票不准限制,以满足所有旅客的返乡要求;城镇公共交通要做好各客运站际之间的接送工作,妥善安排凌晨的城区客运服务。经贸部门要做好油品供应企业的协调工作,保证客运车、船的用油需求,如出现大量的车辆等待加油情况,应设置专用加油位,优先保证客运车辆加注燃油。
在做好客运的同时,必须加强对货运市场的监测,在保障煤、电、油的基础上,优先安排肉、禽、菜、果等节日重要物资的运输,保障“绿色通道”畅通,保证市场供应充足、平稳、有序。
四、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和谐春运氛围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都要因地制宜地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严格执行相应的服务质量标准,提供优质服务,营造和谐春运氛围。要采取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上门售票等多种形式,方便广大旅客购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短信服务等媒体,及时提供运力、班线时刻、售票、天气、路况等交通运输出行信息,使春运期间的客流、车流更合理有序。
要加强对春运市场秩序的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甩”客、“卖”客、“倒”客、“宰”客等各种违法违章行为;要严肃查处乱加价、乱收费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旅客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沟通联系,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春运期间,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旅客流量、流向和运力安排情况,如发生旅客大面积滞留、重特大事故等情况,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将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春运期间,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春运办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将春运信息和重大事件报县春运办(联系电话:67223774、67222428,传真:67222428);并于每周一向县春运办书面报送上周客货运动态及春运安全生产、道路通行、民工流动、旅游动态、城镇交通运行、劳动力市场等情况。
二○○八年一月十七日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08〕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