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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公安局关于永嘉县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规划(2008-2012)的通知

2021-05-29 永嘉县 收藏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永嘉县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规划20082012)》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永嘉县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规划

(2008-2012)

永嘉县公安局

 

为进一步增强我县社会治安防控科技水平,加大对社会面上治安的控制力度,扩大监控系统覆盖面,逐步形成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的网络化,并确保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顺利进行,特制定(2008-2012)永嘉县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五年总体规划。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有关科技创安、构建和谐社会的指示精神,结合建设“平安永嘉”的总体要求,以利民为根本,以科技为依托,调动和整合全县社会治安防范资源,有重点、分层次地建设覆盖全县的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切实增强我县社会治安防控技能水平,充分发挥系统在加强社会管理,提升警务效能、组织群防群治、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管理水平,保障公共社会安全,促进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建设投资、设备选型、建设规模等,要统筹考虑当地经济社会承受能力,以需要为前提,以实用为目的,因地制宜组织实施,切实做到选点布局科学合理。

(二)坚持与社会动态治安防控管理及其发展需求相适应。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既要从现实斗争出发,面向一线实战,服务一线实战,又要从社会动态治安防控管理发展需求出发,做到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三)坚持与当地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同步。要将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纳入当地城建规划和道路建设规划的重要内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力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四)坚持政府投入与社会投资并重。既要突出政府财政的投入,又要充分发挥社会积极性,利用社会资源,拓展资金来源,拓宽建设方式,实现借力发展,体现社会治安防控社会化宗旨。

(五)坚持信息资源共享与综合利用相结合。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要严格遵循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并统一设备规格、业务规范、数据格式、接口标准、联网方式,进一步整合监控资源,努力实现跨地区、跨部门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与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发挥系统规模效益和基础性作用,切实提高城市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管理和服务能力。

三、总体目标

2008年至2012年底,利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力量深入开展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完成上级下达新建4000个前端监控摄像机安装的目标与任务。在全县基本建成以县公安局为主控中心,以公安派出所为分控基点,以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监控点为辅助,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技术兼容、机制完善、保障有力、覆盖面广的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体系。到2008年底,全县完成新建800个监控摄像机探头安装。其中前端监控摄像机一类点卡口式高清晰监控摄像机60个;二类点“白昼工程”140个;三类点普通式监控摄像机600个。

四、系统设计原则

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设计原则是“实用、可靠、先进、安全、经济”。

实用:始终把实际需求放在首位,做到灵活、好用。监控覆盖面和图像质量须满足一线实战需求;图像实时监视和图像回放查询界面友好,系统安装、使用、维护简便。要选择实用性强的系列产品,模块化结构设计,既可满足当前的需要,又可为今后系统扩展留有余地。

可靠:系统采用的软、硬件须经过具有相应资格的软件评测中心、产品检测中心的测试,质量达标,性能稳定,能够持续有效运行。

先进:先进性是指系统方案设计时,必须具有超前思路,总体规划采用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如摄像机、光端机、编解码、存储等)必须采用国外及国内成熟的先进设备,以确保35年内不落后,并充分考虑其兼容性与可扩展性,可以实现各级联网。

安全:系统传输及级联要采用公安视频信息网,或为系统联网建设的独立网络方式,应避免采用互联网直接进行传输,图像资源的共享要确保公安视频信息网的安全。

经济:在确保实用性、可靠性、先进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要注重系统建设成本和投入的阶段性,应优先选用国产设备,前端摄像机也要因地制宜,灵活选用一体化球机和固定式枪机。

五、系统建设原则

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应遵循“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注重实效、分步实施”的原则。

统一规划: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必须规划在先。各地应依据本总体规划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系统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

统一标准: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标准须认真执行《浙江省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指导意见》、《基于公共运营商的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规范》、《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A/T6692006)、《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DB33/T502-2004)、《基于公共运营商的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Q/GAT0022006)、《跨区域视频监控联网共享技术规范》(DB33/T629-2007)、《温州市公安局社会公共安全视频网络监控系统建设规划及技术标准》,以及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实现全市视频监控系统的互联互通。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规划方案、技术规范和工程管理的具体要求,确保系统建设达到预期目标。

注重实效:鉴于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技术复杂,投资巨大,在建设中要以实际需求为导向,以有效应用为核心,以技术建设与工作机制的同步协调为保障,有效提高社会治安管控能力和城管水平。

分步实施:从本地实际出发,统一安排、分步实施,边建设、边应用、边总结、边提高,逐步加大系统覆盖面,扎实推进建设步伐,切实提高应用效益。

六、系统基本架构

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由多级子系统组成,以温州市公安局设置一级监控中心(内设一级数字视频共享平台)为基准,县公安局和交警等业务部门设置二级监控中心(内设二级数字视频共享平台),公安派出所设置监控室。县公安局监控中心须为市公安局监控中心联网提供相应接口。公安派出所监控应能实现对前端图像的实时监控和录像等功能,为县公安局监控中心能同时控制、传输若干路图像,能任意调用下一级图像信息。并可根据上级指令,上传相关视频信息。同时根据当地政府部门需求提供横向图象信息共享接口。

(一)网络构建。按照1276(已建)+4000个(新建五年规划)前端监控摄像机的建设规模,构建基本覆盖全县的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网络,并根据监控点的重要程度和应用层次,分类联网使用,构建“两网两平台”,即公安视频信息网、社会治安视频信息网和公安数字视频共享平台、外网数字平台。

1、公安视频信息网。将全县需要由公安机关直接掌控的重点部位监控信息接入公安视频信息网,由当地公安派出所监控室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和录像记录,保证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县公安局主控中心和各派出所监控室能够调用现场实时图像信息进行调度和指挥。

2、社会治安视频信息网。通过租用通讯公共运营商现有网络资源及350兆无线、微波等传输,将不需要直接接入公安视频信息网实时监控和录像的社会监控信息资源有选择、有步骤、分批次地接入此网,实现视频监控系统的科学管理和监控资源共享,减少重复投资,延伸防范触角,最大限度地扩大监控系统覆盖面,进一步织严织密治安视频监控网络。

3、公安数字视频共享平台。在公安视频信息网系统协议层之上,建立具备信息资源管理、设备管理、用户管理、网络管理、安全管理等功能的软件平台;在公安派出所、县公安局、市公安局之间实现授权共享,同时,平台要为城管、交通、环保、防汛、消防等政府其他管理部门预留网络系统图像共享接口,实现资源共享。

4、外网数字平台。在社会治安视频信息网系统协议层之上,建立具备信息资源管理、设备管理、用户管理、网络管理、安全管理等功能的软件平台,城管、交通、环保、防汛、消防等政府管理部门可通过租用通讯公共运营商现有网络资源及350兆无线、微波等传输方式接入,实现社会视频信息资源的共享。

(二)管理系统。实行“四级平台、四级管理”。县公安局接向市公安局为一级平台,县公安局主控中心和其他授权使用单位为二级平台,公安派出所等为三级平台,基层(社区、机关、企业等)为四级平台。一级平台市公安局管理;二级平台由县公安局管理;三级平台由公安派出所主管;四级平台由基层使用单位自行管理,公安科技业务部门负责技术指导。所有平台形成统一管理、相互兼容、资源共享的系统。三级、四级平台为基础平台,是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的主要部分,其基本功能为实时监控、及时处警和存储资料等;二级平台为汇集平台,是枢纽部分,其基本功能为指挥、协调、监控和备份资料;一级平台为汇总指挥平台,是市局中枢部分,其基本功能为远程调控、重要目标监控和指挥处置重大事件。一级、二级平台要预留接口,为城管、交通、环保、防汛、消防等政府其他管理部门预留网络系统图像共享接口,实现资源共享。

七、布点防控范围

布点防控范围主要包括“三道防线”防控、社会面防控、内部防控和移动防控:

(一)“三道防线”防控。第一道是县际出入口防控:上级规定的重点治安关卡、交通道口等。第二道是县镇乡际间出入口防控:县际之间的重点治安关卡、镇乡之间主要交通道口等相际间结合地带的道路、交叉路口等。第三道是街道、路面防控:主要街道、路面、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出入口。防线设置科学合理,努力消除防控死角。

(二)社会面防控。包含四个方面。一是国道、省道、城乡主干道、高速公路等。二是专业市场防控面:农贸市场、证券交易市场、人才(劳动力)市场、商品批发市场、旧货交易市场等。三是公共复杂场所防控面:公园、广场、街道、商店、宾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所、网吧、停车场、会展中心、大型超市、旅游景点等。四是治安复杂区域防控面:金融网点门口、案件多发部位、流浪乞讨人员聚集区等。

(三)内部防控。包含三个方面。一是单位防控: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重要部位、出入口、主要通道等,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公共安全标准规定的其他场所的重要部位。二是特种行业防控:宾馆、娱乐场所、网吧、废旧物品收购、典当、调剂、机动车修理、首饰加工等行业。三是居民住宅小区防控点:住宅小区出入口、内外通道、企业单位等。

(四)移动防控。一是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治安、刑侦、巡特警等巡逻、处警车。二是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城乡公交车辆、出租车内部等,并与机动车GPS系统相结合。

八、系统功能和监控点分类标准

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主要是将本地监控、本地录像图像,以联网方式进行实时传输,并进行录像图像的倒查,主要实现三个功能:一是现场实时监控,掌控社会面治安动态,发现情况及时进行处置;二是较高清晰度和较高分辨率的实时录像,保存15天以上,满足事后倒查的需要;三是各级系统联网,保证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各级公安机关和其他政府职能部门能够调用实时图像进行指挥和调度。

根据上述需求,按照重要程度将监控点建设分为公共场所监控、机动车辆监控和重点要害单位内部监控:

(一)公共场所监控。公共场所监控共分三类点:

一类点:指覆盖主要交通干道、要害部位、人流密集区域、案件多发地段等的摄像头。此类监控图像必须接入公安视频信息网,由当地派出所监控室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和录像记录,掌控社会面治安动态,并保证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各级公安机关能够调用现场实时图像信息进行指挥和调度。

二类点:指覆盖次要交通干道、重点部位、治安要点、人员聚集地、案件易发地段等的摄像头。此类监控图像必须接入公安视频信息网,由当地派出所分控中心根据本辖区治安实际,进行实时监控或录像备查,掌控社会面治安动态,并保证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各级公安机关能够调用现场实时图像信息进行指挥和调度。

三类点:指覆盖一般道路、治安盲点、偏僻地段、公用电话亭、街巷死角等的摄像头。此类监控图像必须进行24小时录像记录,一旦在案件发生后,能够进行案件倒查。有条件的地方,可接入当地警务室、所属管理单位进行实时监控。同时,必须做好随时能接入社会治安视频信息网的技术准备,保证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各级公安机关能够调用现场实时图像信息进行指挥和调度。

(二)机动车辆监控。一是指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治安、刑侦、巡特警等巡逻、处警车辆安装监控摄像机,对巡逻、处警过程进行监控;二是指安装在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城市公交车辆、出租车内部的摄像头。此类监控图像实行前端存储,必要时通过无线、微波等传输到公安机关。

(三)重点要害单位内部监控。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内部监控系统,但不计入4000个前端监控摄像机安装任务数内,由使用单位进行实时监控和图像记录,不接入公安视频信息网。但必须做好技术准备,在联网条件成熟后,能保证接入社会治安视频信息网。

九、布点原则

(一)总体原则。必须是新安装的前端监控摄像机,已安装的前端监控摄像机不能计入4000个安装任务数。新建系统不包括安装在室内的内部监控系统(如商场、高层楼宇内部的监控系统),也不包括单位围墙内的内部监控系统(如工厂厂区的监控系统,但封闭的居民住宅小区除外)。原则上必须建在露天的公共场所,如道路(含小区道路)、广场、公园,重要场所的出入口、周边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部。

(二)具体原则分类点

1、一类点。主要安装在以下需公安机关实时直接掌控的重点部位:

1)容易发生群体性事件的重点敏感区域:党政机关、电台电视台、院校等出入口及周边需要关注的关键部位。

2)交通枢纽及主要交通干线沿线,包含上级规定的重点治安关卡、交通道口等。第二道是县镇乡际间出入口防控:县及镇乡之间主要的治安卡点、相际间结合地带的道路、交叉路口等。第三道是街道、路面防控:主要街道、路面、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出入口等。

3)重要警卫目标、通讯枢纽和内部重点部位。

4)治安管理重点、难点区域和易发案区域:大型体育比赛、展览、文艺演出等活动的举办地点,案件高发的治安要点,各类重点专业市场,公共复杂场所等。

5)公安机关需要重点监控的其他区域。

2、二类点:主要安装在以下地段和部位:

1)乡际出入口防控:乡际治安卡点、各乡镇之间结合地带的道路、路口等。

2)学校、工业园区及所属生活区的出入口、主要路段、公众使用区域等。

3)市政公园、旅游景点、文化广场的出入口、主要路段、人流密集区等。

4)大型商业区的主要街道、人员密集区、重点建筑出入口、门前广场等人员密集区等。

5)公交站台出入口、人行天桥、立交桥底、公路桥、过街隧道出入口等治安复杂场所。

6)机动车辆路面集中停放点:集中停放的路段(小区、公园、医院、大型商场附近,以及运营货车夜间乱停放路段等)、咪表停车路段、露天停车场等。

7)重点单位、重要场所:金融单位、旅馆业单位、娱乐场所、网吧、中小型体育场馆、文博场馆、工厂、油站、发电厂、自来水厂、水库、各类专业市场以及高层楼宇等消防重点单位的出入口及周边需要关注的关键部位等。

8)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治安、刑侦、巡特警等巡逻、处警车上以及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城市公交车辆、出租车内部。

9)其他需要监控的区域。

3、三类点:主要安装在一般道路、治安盲点、偏僻地段、公用电话亭、街巷死角居民住宅小区以及,作为二类点的补充,确保社会面监控不留死角。情况发生变化后,也可随时上调为二类点。

十、任务分配

2008-2012年要建设完成4000个视频网络监控点(具体见附件),任务分配以派出所为重点,具体布设在各派出所辖区;交警大队须完成主要路口150个点安装任务;消防大队2008-2012年须完成市区高空系统10个点安装任务;公管所、交通治安管理部门要协调长途运输、公交等单位,加快长途客运车辆内部、旅游包车、城市公交车辆、出租车内部,以及公交场、站、点等部位视频监控系统的全面安装和建设,2008-2012年须完成相应的安装任务;同时积极建设、应用和推广机动车反劫防盗系统(GPS);县公安局要统一协调,争取在两年内完成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治安、刑侦、巡特警等巡逻、处警车50个视频监控摄像机的安装和建设。

十一、系统管理流程

(一)选点。以公安基层派出所、刑侦、治安、交警为主,根据有关选点原则,完成监控点的选点工作,报县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汇总和筛选。

(二)建设方案编制。按照本规划要求,编制系统建设的详细方案,确定投资预算。

(三)方案论证与评审。县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编制新建、改建或扩建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过程中,及时组织调研、制定实施方案,组织论证、评审,做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严格按照确定的实施方案组织建设。

    (四)项目实施。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工程由承建单位负责施工。县公安部门要对系统建设的进展情况实行全程跟踪,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定期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

(五)项目检测。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在正式验收前,必须由国家认证合格的检测部门对系统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对于检测不合格的地方及时进行整改和调整,直至检测合格。

(六)项目验收。系统调试开通后至少连续试运行一个月,一级工程项目由市公安局会同各地及有关部门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二、三级工程项目由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验收由技术验收、施工验收和资料审查三部分组成。未经审核验收通过的监控系统不得投入使用,验收合格方可移交运行。

(七)监督运行。建立并落实运行、维护工作中的各项规章制度,是确保视频监控系统发挥效益的有力保障。必须坚持“谁建设谁主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系统维护和监控人员费用,制定并落实好各种规章制度、台帐记录,不断强化业务培训,建立健全监督运行考核机制,实现运行与维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同时要加强战术演练,不断提高监控战术应用水平。要做到“人机互动,人机互补”,构筑全方位、立体型的治安防控网络。

(八)技术资格。承接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工程的单位,须持有与承接的工程项目等级相对应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证书。

十二、系统建设资金

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既是一项政府工程,又是一项社会工程,更是一项民心工程,事实证明它的建成必将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对建设“平安永嘉”、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积极意义。今后五年规划新增4000个治安动态视频监控,需要一定的维护资金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因此,坚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整合已建的各方资源,有效调动各方积极性。整个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维护,采取政府投入、社会力量出资相结合的模式,努力拓展资金来源,实现借力发展,形成多方“共建、共享、共赢”的投资建设格局,努力实现“谁建设、谁受益”、“多建设、多受益”社会效应的最大化。

 

    附件:2008-2012年全县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计划任务分配表

 

 

 

 

 

 

 

 

 

 

 

附件:

2008-2012年全县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计划任务分配表

 

乡镇

计划任务数(摄像头/个)

上塘

770

瓯北

770

桥头

300

东瓯

770

桥下

280

黄田

280

乌牛

280

水上

30

沙头

50

岩头

50

岩坦

50

碧莲

50

巽宅

50

西溪

30

鹤盛

30

枫林

30

大若岩

30

交警

 150

消防

10

合计

4000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08〕14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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