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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办发〔2008〕88号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粮食生产情况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督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我县农业和粮食生产,如期完成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开展粮食生产情况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二、督查内容
1.政策性农业保险任务落实情况;
2.上半年粮食生产情况及当前单季晚稻种植情况;
3.各地夏收夏种进行情况;
4.土地抛荒及流转情况。
三、督查人员和范围
1.第一组:
组长:邵永华(县发展和改革局),成员:南存枢(县农业局)、章胜伟(县发展和改革局);
督查乡镇:大若岩镇、碧莲镇、巽宅镇、昆阳乡、茗岙乡、山坑乡、应坑乡、石染乡、西岙乡、界坑乡;
2.第二组:
组长:金成龙(县农办),成员:方吉(县农业局)、邵和弟(县农办);
督查乡镇:岩坦镇、溪口乡、鲤溪乡、张溪乡、黄南乡、潘坑乡、大岙乡、溪下乡;
3.第三组:
组长:汤志远(县农业局),成员:蔡正硕(县农业局)、徐忠敏(县农业局);
督查乡镇:岩头镇、枫林镇、渠口乡、花坦乡、五尺乡、表山乡、东皋乡、鹤盛乡、西源乡、岭头乡;
4.第四组:
组长:杨胜运(县农业局),成员:张仁华(县农业局)、周小忠(人保财险永嘉支公司);
督查乡镇:上塘镇、瓯北镇、桥头镇、桥下镇、乌牛镇、沙头镇、西溪乡、徐岙乡、陡门乡、下寮乡。
四、车辆安排
车辆由各督查组组长自行安排。
五、相关要求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严肃对待,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迎接督查。
各督查组要认真负责、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督查工作结束后,要根据督查了解的情况写出督查情况的书面汇报材料,报县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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