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永嘉县名牌商标认定条件具体标准》,经永嘉县第八届名牌商标认定委员会评审,并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县人民政府决定,认定“DAPENG+图形”等18枚商标为永嘉县第八届名牌商标,确认延续“天正”等7枚商标为永嘉县第八届名牌商标(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布。
温州市仕群服饰有限公司的“仕群+SHIQUN”商标未提出确认延续申请,根据有关规定,对其不予确认延续,撤消其永嘉县名牌商标资格。
希望获得永嘉县名牌商标的企业再接再厉,抓住机遇,锐意进取,提升实力,积极争创市知名、省著名和中国驰名商标,为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为永嘉打造品牌强县再创新功。
附件:1、永嘉县第八届名牌商标认定名单
2、永嘉县第八届名牌商标确认延续名单
二○○九年三月三日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09〕3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