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为了解掌握各乡镇、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季报制度的通知》(温政办发明电〔2008〕246号)文件要求,决定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季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确定专人负责,按时向县政府办公室报送季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季报内容见附件)。
二、季报上报时间为下一季度第一个月3日前(遇节假日顺延)。今年前三季度的工作情况于
三、各单位实际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或遇到的困难、问题,可以附件方式随季报表同时上报。
四、县政府办公室将根据季报内容,对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必要时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督促。
五、季报内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联系人:谷小东,联系科室:永嘉县信息化管理办公室,机关网:663676,传真:67236286,电子邮箱:xxb@mail.yj.gov.cn)。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季报表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08〕16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