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当前,违法使用对讲机(包括车载电台)的现象呈扩大趋势,严重挠乱和破坏了正常的空中电波秩序。为保障无线电安全,根据工信部《关于开展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的通知》(工信部无〔2009〕134号)文件,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决定,从2009年5月7日至12月30日在全省范围开展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行动。按照上级无线电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现就我县开展违法使用无线电对讲机摸底和预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和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有关规定,凡未经无线电管理部门审批频率、办理电台执照、未按核准的参数工作、未经型号核准的对讲机,均属违法使用的对讲机。本次的使用对讲机摸底和预登记工作,主要任务就是调查和核实全县范围内的违法使用对讲机(包括车载电台)的基本情况,其中重点对小区物业、建筑工地、餐饮娱乐场所、商店和商场、宾馆和饭店等违法使用对讲机较多的地方进行全面排查和登记,力争登记率达到100%。
二、方法和步骤
按照全市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行动的总体安排,我县开展使用对讲机摸底和预登记工作从2009年5月27日开始,至2009年6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从5月27日至6月5日。召开全县对讲机摸底和预登记工作动员会议,明确乡镇和相关部门的任务分工,并做好相关登记工作的业务培训。同时通过广播电视台、永嘉网、通信营运商移动短信平台和码头、重点街道悬挂标语横幅等方式和渠道,重点开展对《条例》和无线电对讲机管理知识的宣传,全面营造重视和支持无线电对讲机规范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二阶段:为排查登记阶段,时间从6月6日至6月20日。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确定专人,按照职责分工,对可能存在使用对讲机的单位和个人逐家进行上门核实调查,并做好使用无线电对讲机的相关登记工作(要求各个使用单位要填写《无线电对讲机使用单位自查主要技术参数登记表》见附件1,并要加盖公章)。
第三阶段:为汇总上报阶段,时间从6月20日至6月底。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对排查登记的情况进行汇总(填写《无线电对讲机使用情况预登记汇总表》,见附件2),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09年6月30日前上报县对讲机摸底和预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汇总后,上报市无线电管理处。
三、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和部门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对我县违法使用对讲机的摸底和预登记工作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1.县房管局:负责全县小区物业违法使用对讲机的摸底和预登记工作;
2.县规划建设局:负责全县建筑工地违法使用对讲机的摸底和预登记工作;
3.县卫生局:负责全县餐饮场所违法使用对讲机的摸底和预登记工作;
4.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全县娱乐场所违法使用对讲机的摸底和预登记工作;
5.县经贸局:负责全县商店商场违法使用对讲机的摸底和预登记工作;
6.楠溪江风景旅游管理局:负责全县星级宾馆和饭店违法使用对讲机的摸底和预登记工作;
7.县公安局:负责全县各级联防队、业余消防队、保安公司等违法使用对讲机的摸底和预登记工作;
8.上述范围以外的违法使用对讲机的摸底和预登记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属地负责,其中重点是做好企业等其他社会机构团体使用对讲机的排查和登记(其中永嘉工业园区企业由园区管委会负责)。
四、组织领导
开展使用对讲机摸底和预登记工作是做好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的基础工作,也是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前提。县政府要成立开展违法使用对讲机摸底和预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由朱鲲副县长任组长,县府办戴源涌副主任为副组长,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规划建设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卫生局、楠溪江风景旅游管理局、县房管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滕飞鹏,联系电话、传真:67236286,Email: xxb@mail.yj.gov.cn)。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也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相关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并切实作好牵头工作,同时要明确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摸底和预登记工作(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请于2009年5月30日前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无线电对讲机使用单位自查主要技术参数登记表
2.无线电对讲机使用情况预登记汇总表
3.《条例》及无线电对讲机知识宣传方案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09〕8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