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保护国家土地资源,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等行为,切实改善城乡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春节前后土地和城乡规划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
春节前后是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高发期,一些群众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利用春节期间机关单位放假、管理相对松懈的时机,大搞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结果既破坏城乡建设和土地管理秩序,又给社会稳定带来新的不安定因素,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务必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县全面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所面临的严峻形势以及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春节前后土地和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新闻媒体、村居和有关企事业单位要集中开展宣传,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途径,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守法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春节前后我县加强土地和城乡规划管理的目标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立即停、坚决拆、严格管、综合治”为原则,以“查、管、控、拆”为手段,通过梳理一批、整顿一批、拆除一批,同时进一步健全土地和城乡规划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春节前后全县不发生新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
整治重点是:未批先用、少批多用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的违法建设;顶风作案、屡拆屡建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或非法建设厂房;严重影响村镇规划、市容市貌、道路交通、排洪泄洪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它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
三、明确职责,分层落实
(一)强化工作职责,加大管理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近期内要召开专题会议,切实研究部署打击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专项工作,落实乡镇驻片(村)干部、乡镇有关部门的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巡查、发现、制止、报告巡查工作机制,对所辖区域开展全方位的动态巡查。县国土资源、规划建设、交通、水利、林业、风景旅游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切实加强对全县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及时依法实施拆除违法建筑。
(二)加大拆违力度,形成震慑态势。对新发生的违法建设,当地政府及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等部门近期县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及有关乡镇政府根据当前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情况,要组织一次较大规模的拆违行动,拆违行动要部署周密,形成较大震慑力,做到发现一宗,彻底拆除一宗;对原发生的违法建设,要分阶段、分区域,区别不同情况逐步拆除。对于占用基本农田、城市主次干道两侧、重点建设周边区域、多次制止不听、抵抗查处的违法建设,必须予以坚决彻底拆除;符合申请司法拆除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县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分期分批申请法院强制拆除,法院应及时受理、立案,执行到位。
(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开展整治土地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工作中,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联系,主动配合,确保违法建设的防范、发现、制止、查处、拆除等各项环节不脱节,公安、水利、供电、电信等有关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当地乡镇政府要切实负起组织协调拆除的工作责任。
四、严明纪律,强化督查
为确保春节前后全县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的正常开展,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定期对各地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在全县进行通报。严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党员干部参与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对发现参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经查实,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对近年来符合立案条件的土地违法案件特别是非法买卖土地违法案件,公安、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及时立案查处,从重、从快、从严处理,以有效遏制因经济利益驱动诱发的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结合本次春节前后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城乡各项建设用地审批政策,强化各项制度,做到堵疏结合、标本兼治。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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