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了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永嘉”建设,现将2010年度全县迹地更新造林和生物防火林带造林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迹地更新实行乡镇政府负责制,各乡镇政府要根据迹地的立地条件确定迹地更新类型,一般采用人工更新造林,符合自然更新条件的地段可实行人工促进或自然更新,对高速公路沿线的火烧迹地和造林成效不明显的地段要有针对性地进行人工改造。
二、迹地更新的经费除县财政补助外,可由多种途径筹集。一是责令火灾肇事者投资或投劳;二是发动山林所有者投资或投劳;三是发动企业投资造林;四是组织义务植树;五是乡镇财政投入。
三、县林业部门要做好迹地更新的作业设计指导,提供苗木,并具体负责全县迹地更新造林工作任务的落实,开展检查、督促、指导和验收。
四、今年迹地更新造林以造林队为主,并实行招投标造林,各乡镇政府要做好质量监督等有关工作。
五、迹地更新任务完成情况列入乡镇政府当年的目标责任考核,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六、对没有完成迹地更新任务的乡镇、村,按《森林法》有关规定,不予安排林木采伐指标和林业经费补助。属生态公益林的,按《永嘉县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暂缓发放补偿资金。
附件:2010年有关乡镇迹地更新造林工作任务表
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09〕18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