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检查督促各乡镇及有关单位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确保按时完成今年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下称“查无”)工作目标任务,县政府决定于9月份对上塘、瓯北、桥头、桥下、乌牛、沙头、岩头、碧莲等8个重点镇的“查无”工作进行督查,其他乡镇要认真做好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0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由各组另行通知。
二、督查方式
(一)听取“查无”工作汇报。
(二)查阅“查无”工作台帐。
(三)实地检“查无”情况,主要街道要查50户以上,城郊结合部要查30户以上。
(四)督查情况反馈。
三、督查安排
第一组组长:洪晓明
成 员:叶洪泽、章常泽、徐新鹏、胡建泉、潘标
联 络 员:胡建泉(机关网:630505)
督查对象:瓯北镇、乌牛镇
第二组组长:陈雪明
成 员:胡立忠、王志煦、邵陆杰、金晓波、周建勋
联 络 员:胡立忠(机关网:668333)
督查对象:上塘镇、桥头镇、桥下镇
第三组组长:叶长志
成 员:朱白、陈金良、林晓波、金义杰、周伟东
联 络 员:林晓波(机关网:663290)
督查对象:沙头镇、岩头镇、碧莲镇
督查工作车辆由各组长单位落实。
四、注意事项
(一)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积极组织自查,并配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督查组要认真负责,深入细致,全面了解掌握各地真实情况,督查工作结束后及时提交督查报告和考核表。
(三)督查组在工作中,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谦虚谨慎,并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附件:1、永嘉县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2、实地检查情况登记表
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10〕15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