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永嘉县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九月八日
永嘉县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快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着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充分发挥农业产业项目资金的杠杆作用,经研究决定,建立和实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任务
科学制定农业产业发展项目总体规划,研究确定农业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和阶段性工作计划,研究拟定涉农资金项目的整合方案,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难点问题,督促检查涉农部门相关政策的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
二、联席会议成员组成
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农办、发改局、科技局、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风景旅游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由县长担任总召集人,县委和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
总召集人:张加波
召 集 人:娄绍光
胡宝锋
成 员:徐朝新(县府办)
潘教勤(县农办)
徐霖森(县发改局)
傅朝宗(县科技局)
胡国强(县财政局)
季健中(县监察局)
郑秀聪(县审计局)
陈芝双(县规划建设局)
林国初(县国土资源局)
黄振才(县环保局)
戴本石(县水利局)
徐贤博(县农业局)
郑文荣(县林业局)
汤光胜(楠溪江旅游风景管理局)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农业项目整合的组织协调、总体规划、监管督查、情况反馈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农办,由潘教勤兼任主任,金成龙、徐忠诚兼任副主任,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并明确1名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三、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府办:督促和协调成员单位履行职责,监督检查项目建设和实施,定期向县政府领导反馈农业产业化实施情况。
县农办:牵头做好召开联席会议的筹备工作,向县政府报告项目整合、建设情况;牵头负责制定全县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农业项目安排计划;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农业产业项目的整合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建设督查工作;负责做好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农业产业转型升级规划编制的立项、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农业项目编制、申报和立项的指导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资金预算;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重点农业项目资金的整合和监管。
县监察局:负责监督项目建设的规范运行,监管项目资金的规范使用,防止项目建设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
县审计局:负责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监管,协调相关部门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整理项目的立项和监管,制定项目建设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项目建设与农业产业项目整合的建议;负责农业项目配套设施建设用地的备案、审批、管理和指导工作。
县规划建设局:负责农业项目配套设施建设的备案、审批、管理和指导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建设规划。
县环保局:负责农业项目环境评估,监督落实农业项目污染治理措施。
县科技局:负责农业科技项目的立项和管理,提出 科技“三项经费”与农业产业配套的计划与意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生产技术培训活动。
县农业局:负责做好农业功能区规划,牵头落实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方案,加强农业生产技术指导和培训;配合县农办做好全县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农业项目安排计划。
县水利局:负责农业产业基地配套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立项和管理。
县林业局:负责林业项目规划、立项和配套建设。配合县农办做好全县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农业项目安排计划。
县风景旅游管理局:负责旅游风景资源与农业产业化的整合,协同县农办推进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发展。
四、联席会议议事程序
1、各成员单位立足自身职能,结合县财政预算和上级单位项目申报要求,提出农业产业项目年度实施计划。
2、办公室根据各成员单位提出的年度农业项目实施计划,进一步分析梳理,提出全县农业年度实施项目计划书。
3、联席会议对计划书研究后,确定年度农业项目实施计划。
4、办公室根据联席会议研究结果,制定农业项目申报目录,并着手组织申报。
5、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提出立项和资金整合的建议方案。
6、联席会议对建议方案进行研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确定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和项目责任单位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抓好项目的实施、管理和监督。申报省市农业项目的,经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根据省市项目申报要求,由各职能单位逐级上报。
五、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1、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如遇有重大情况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全体会议由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成员及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全体会议请示县政府同意,可邀请有关单位列席。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定会议议定事项。
3、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开展专项活动和联合调研。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报请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召集人同意,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成果。专门会议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开
4、凡需提交联席会议或办公室会议讨论的事项,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先作调查研究,联席会议办公室也应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取得比效成熟的意见后,形成规范的书面材料,再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5、会议议题和时间确定后,办公室应在会前一天将会议通知和有关资料发给领导研阅,为会议讨论做准备。
6、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对重大项目的处理决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作出决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必须在会前向办公室请假。
7、联席会议作出决策后,各相关单位应不折不扣地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检查督查并及时通报情况。
8、联席会议议事决定的事项均需形成正式文件,经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召集人审签。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10〕14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