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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永嘉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1-05-29 永嘉县 收藏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0年永嘉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九月三日

 

 

2010年永嘉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10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温州市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实施《浙江省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争议化解能力,切实履行好法律服务职能,狠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健康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加强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计划,明确今年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认真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考核评估机制。研究制定2010年对县政府所属部门、乡镇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细则,完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价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实施情况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促进政府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和民主决策。推进《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实施,确保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强化依法行政能力。

二、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大力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按照省、市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要求,督促有关单位抓紧做好行政处罚裁量权的细化、量化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积极探索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情况专项检查,深入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对于存在突出问题的部门采取通报或者下达监督通知书等方式,督促整改。继续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工作。深化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以及执法质量考评办法,促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完善行政执法投诉处理机制,积极受理群众对行政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同监察、信访部门的联系,对行政权力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争议化解能力

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宣传,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反映诉求、解决行政争议问题。加强与信访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分工分流、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积极将符合复议受案条件的信访案件引导到行政复议中来,依法解决行政争议。着力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完善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制度,不断提高调解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完善听证程序。完善行政复议案件统计报送制度,保证行政复议统计数据的真实、及时、完整。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综合分析,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和措施。加强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继续实施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诉讼庭审旁听活动。进一步完善行政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制度。

四、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永嘉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定,遵循立项、起草、审核、决定、公布等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加强与起草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系、与审判机关的相互沟通,妥善处理有关文件争议。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评估和异议处理制度,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定期开展评估和清理工作。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大规范性文件纠错力度,对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或建议。进一步完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的处理机制,切实落实工作责任,逐一予以审查反馈。积极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继续做好《2010年永嘉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汇编》的编印工作。

五、进一步做好政府法律服务工作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法律服务。突出法律服务的重点,积极参与政府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开展重大经济活动、解决重大社会矛盾纠纷等涉法性事务,依法、合理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以法制机构为依托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善于利用专家学者、实务部门等各有关方面的力量,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政府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建立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发展基层民主,扩大村民居民自治范围,充分保障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各项权利。

六、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严格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和公告程序,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开展乡镇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加强执法证件的审查监管,确保证件信息真实、准确,不合格、未取得执法证件的,一律不得上岗执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进一步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完善错案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执法犯法、徇私枉法行为,以实施《永嘉县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永嘉县行政过错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为重点,健全行政问责体系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10〕13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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