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县“十小”整规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开展“十小”整规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上塘镇、瓯北镇、桥头镇、桥下镇、乌牛镇、沙头镇、岩头镇、枫林镇、岩坦镇、大若岩镇、碧莲镇、巽宅镇,县规划建设局。
二、督查内容
(一)“回头看”工作:具体内容见《永嘉县“十小”整规“回头看”工作方案》(永质安办〔2010〕8号);
(二)乡镇综合工作:详见附件1;
(三)乡镇“百镇百街”示范创先活动开展情况:详见附件2和《永嘉县“十小”行业质量安全“百镇百街”示范创先活动实施方案》(永质安办〔2010〕3号);
(四)县政府重点督查单位整改情况:对象为岩坦镇、大若岩镇、县规划建设局,详见县政府督查通知书〔2010〕1号、2号、3号。
三、督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督查组将听取各乡镇政府关于今年整规工作情况的汇报(包括“百镇百街”示范创先活动开展情况和“回头看”工作),查阅相关文件、记录等台帐资料,并对相关情况进行打分。
(二)现场察看,掌握实情。督查组将对照《十小”行业质量安全“百镇百街”示范创先考核标准》(附件2)的有关要求,每个乡镇每个行业抽取1家“十小”经营单位,实地察看和评价。
(三)通报情况,提出要求。县“十小”整规办将综合此次督查的情况,对各乡镇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肯定好的经验和做法,指出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四、时间安排
此次督查在8月24日召开督查工作前期准备会,8月25日至31日开展督查工作,9月3日召开督查工作汇报会。督查工作具体日程由各督查组确定,并通知被督查单位。
五、人员组成及督查单位
第一组:
组长:董学江(县质监局局长、县“十小”整规办常务副主任)
组员:徐旭海(县卫生局,688528)、戴翠柳(县工商局,652318)、朱林(县“十小”整规办,联络员,676618)。
督查单位:县规划建设局,岩坦镇、大若岩镇。
第二组:
组长:叶长志(县经贸局副局长)
组员:陈金良(县经贸局,联络员,697889)、葛怡寒(县卫生局,631501)、吴淑华(县质监局,667687)。
督查单位:瓯北镇、桥头镇、乌牛镇。
第三组:
组长:金连顺(县农业局副局长)
组员:朱海兵(县农业局,666579)、陈建滨(县质监局,663577)、金永福(县药监局,626781)。
督查单位:沙头镇、碧莲镇、巽宅镇。
第四组:
组长:陈雪明(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
组员:陈炳钱(县公安局,633789)、郑福隆(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611665)、谢向鸥(县质监局,664296)。
督查单位:上塘镇、岩头镇、枫林镇。
督查工作车辆由各组长单位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积极组织自查,并配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督查组要认真负责,深入细致,全面了解掌握各地真实情况,并于9月2日前向县“十小”整规办提交督查报告和检查表。
(三)督查组在工作中,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谦虚谨慎,并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附件:1.2010年永嘉县 “十小”整规工作督查评分表
2.十小”行业质量安全“百镇百街”示范创先考核标准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10〕13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