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护林员队伍建设,提高护林员队伍整体素质,有效地整合护林员队伍资源,充分发挥护林员队伍在保护森林资源中的作用,促进生态环境建设,根据《永嘉县护林员管理考核办法》及有关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上塘、桥头等9个乡镇开展护林员队伍整合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
上塘镇、桥头镇、大若岩镇、碧莲镇、巽宅镇、枫林镇、岩坦镇、鹤盛乡、张溪乡等9个有县级骨干森林消防队伍或公益林森林消防队伍的乡镇。
二、工作任务
1.精简护林员数量。打破一村一名护林员的区域界限,科学划定管护责任区。护林员职数的设置,本着“有效管护,节约高效”的原则,人员总数一般控制在总行政村数的60%以内,具体视各村山林分散的程度、山林管理的难易等实际情况而定,不搞一刀切,以确保山林看得住、管得牢为目标。
2.提高护林员待遇。县里按行政村数,年均2000元的标准不变,试点乡镇通过精简人员,再视本地财力适当补一点,切实提高护林员的待遇(承包费)。并根据管护面积和难易程度,合理确定承包费,承包费有高有低,实行差异化管理,使护林员朝专职或半专职方向发展。护林员的服装、喇叭、巡查记录本等基本装备由县里统一配置。
3.改革护林员聘用制度。改革护林员村推乡(镇)聘的单一模式,推行多种聘用模式。一是可采用委托聘用制度,试点乡镇可委托森林消防队伍聘用合适护林员或在森林消防队员中挑选担任护林员;二是可采用公开招聘制度,由乡镇公开报名条件和程序,向社会公开招用护林员。总之,可探索各种方法,把真正想干、会干的人招进来。
4.创新护林员管理机制。一是建立严格的护林员考核管理机制,试点乡镇要根据县里的有关规定,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考核办法,加大奖惩力度。对因护林员不到岗到位被县督查组或本乡镇督查人员督查到而扣发的钱,全部返回给该乡镇用于护林员的相关工作。二是实行委托管理。试点乡镇可委托森林消防队伍管理护林员,明确责、权、利,并把森林消防队伍的督查记录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乡镇建立督查组不定期对森林消防队伍和护林员进行抽查、复查,全面加强对护林员的监管工作。三是强化技术管理。县统一对试点乡镇护林员实行手机定位管理制度,经费由县财政支付,森林高火险期间,县林业局将随机点验定位护林员,并将点验情况反馈乡镇作为考核依据。
三、有关要求
1. 切实加强领导,试点乡镇要把护林员队伍整合工作作为今年非防火期的一项重要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定人员具体抓,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整合方案,在7月底前将整合方案报县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并在今年8月20日前全面完成整合工作。
2.条件成熟的其它乡镇,可参照本通知有关精神稳步推进护林员队伍整合工作。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10〕10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