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0年永嘉县无证无照经营疏导规范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2010年永嘉县无证无照经营疏导规范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取缔和规范疏导落实工作,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无证无照经营疏导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0〕3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0年全县开展无证无照经营疏导规范落实年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改善民生、促进就业、创新监管、依法行政、优化服务”的要求,加大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疏导力度,完善服务机制,建立起集预防、查处、教育、规范和服务为一体的长效监管机制,努力构建公平、和谐、安全的市场秩序,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强化督查为工作重点,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完善定期抄告反馈制度,落实抄告整改工作;畅通代办疏导登记通道,切实解决群众“办证难”问题;开展“零无照一条街”创建等系列活动,探索持照效益和无照风险的评价分析机制;建立无证无照经营疏导规范责任区制度,通过条块结合、部门联动,加大疏导扶持和督查力度,逐步形成合力整治有效推进的新局面,实现“减少总量、解决存量、遏制增量”的工作目标:2010年3月底前排查的无证无照总量下降20%;无证无照存量减少30%以上;无证无照增量控制在10%以内。
三、工作重点
重点抓好高危行业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排查治理、疏导规范规范工作。
在经营项目方面:以生产经营危化品、烟花爆竹、油漆、矿山开采、食品、农资、废品收购、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电子游戏、网吧等无照经营行为,以及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为重点,
在区域方面:以城镇、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主要交通沿线的无照经营行为为重点。
在经营场所方面:以固定经营场所的无照经营行为为重点。
工作中要加强对危化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对未取得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化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及时予以取缔;强化食品卫生分段管理,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浙政办发〔2010〕11号),提高食品行业经营单位卫生许可持证率;加大对娱乐场所、网吧行业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无证无照网吧“黑名单”制度和有奖举报办法,强化源头治理,引导网吧经营单位通过收购、兼并、联合、重组、参股、控股等方式实行连锁经营。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清档核实阶段(6月中旬)。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签订年度工作责任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工具,采取发布通告等形式,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无证无照经营疏导工作的良好氛围。各乡镇政府会同工商部门做好当地无证无照状况的排查核实工作,摸清经营者姓名、场所地址、经营内容、无证无照原因,提出疏导治理意见。工商部门将需前置的无照经营情况于6月底进行集中抄告相关部门。
(二)疏导规范、综合治理阶段(6月下旬至10月份)。在排查疏理的基础上,部署开展一系列行动。从疏导登记着手,定期开展系列服务活动,降低准入门槛,放宽申报条件,简化办事程序,引导一批具备条件的无证无照经营户申领证照,转为合法经营。做好教育与查处相结合,对部分经营者实行教育为先的方法,对违法无证无照经营者送达整改责令书,限期整改或者限期办理证照;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对不具备条件、存在安全隐患、没有完成限期整改的经营户,依法予以取缔。组织开展全县8月26日“无照整治日”活动。在疏导和整治工作中探索无照查处取缔的新举措,创新措施载体。
(三)查漏补缺、巩固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创新治理方法,总结提升推广全县疏导规范治理工作中的经验,建立健全科学监管长效机制。县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地无证无照疏导规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检查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联合治理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领导、工商牵头、部门配合、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意见》(温政发〔2004〕81号)规定,按照“谁发证(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取缔、疏导规范的职责分工,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无证无照排查疏导工作。加强对危化品行业、食品卫生经营单位的许可检查。对网吧行业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文化、公安、工商、通信管理部门及乡镇政府、村居、学校等单位要群防群治;对娱乐场所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加强联合监管,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无证无照排查疏导的主力军作用,切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完善抄告反馈和信息通报制度。县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无证无照排摸情况汇总到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由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职责分工再函告相关职能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责做好疏导规范工作,并将承办结果函复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全县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信息平台,实行信息定期通报,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将本地、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报县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林晓波,联系电话:67222481,手机:13758743290,机关网:663290,传真:67233799)。
(三)创新监管方法。坚持取缔与疏导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监管相结合,做到宽严并济、处罚得当。对无证无照经营违法情节轻微、无前置许可的,引导其主动办理营业执照,并采取设置特殊服务平台、开辟绿色通道、现场指导办理等人性化的执法方式,使无证无照经营者经疏导登记后从事合法经营。完善监管方式,推行条块结合的片区责任制监管模式,深化“房东告知制”、“取缔查处黑网吧联合执法队伍”、“查处无照快捷处理机制”,开展创建“零无照一条街”活动,探索对黑网吧整治采取处罚供应商等源头治理的新举措,尝试“有照无照比对消费体验”活动,建立持照效益和无照风险的评价分析机制,实现对无证无照经营的群防群治。
(四)健全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无证无照经营疏导规范工作要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把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作为对基层检查考核的重点,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县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要适时组织各地开展工作进展情况互查。对辖区内无证无照违法违规案件继续多发或发生无证无照违法违规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无证无照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对无证无照违法违规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把宣传教育和政策引导工作贯穿整个专项整治过程中,及时掌握动态信息。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强《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向社会通报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整治成果等,并广泛征集对无证无照经营的整治意见。对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的典型案例要进行专题报道、跟踪报道,营造群众主动配合、各方积极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10〕7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