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9〕26号)精神,全面开展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更好地推进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现根据省、市下达后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指标,经各职能部门分解和乡镇较对,现将2010年各乡镇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任务指标下达,要求在6月30日前完成50%,7月底完成100%。希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如期完成任务。
附件:2010年永嘉县政策性农业保险任务分解表
二○一○年六月三日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10〕7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