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部门:
为了调动应征青年进疆服兵役的热情,保质保量完成上级赋予的进疆兵征集任务,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结合我县实际,对2009年冬季进疆服役的高原义务兵(简称“进疆高原兵”)的优待金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进疆高原兵营养补助费每人5000元,在新兵起运前一次性发放到位。
2、进疆高原兵家庭优待金在本县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5000元。
3、进疆高原兵在服役期间凡私自逃离部队拒服兵役,经教育不改的或被所在部队作退兵处理的,以及违反纪律和各类法律法规被除名、劳教判刑的,取消一切优待待遇。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民政 优待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
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1月29日印发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10〕18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