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森林消防工作,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扎实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森林消防指挥体系
(一)建立指挥机构。各功能区要及时建立森林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本功能区的森林消防工作;各镇(街道)要及时建立森林消防指挥部;各办事处要及时建立森林消防指挥所。各级森林消防指挥机构要落实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形成机构健全、信息畅通、反应快捷、保障有力的森林消防组织指挥体系。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政府主要领导为本行政区森林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实行森林消防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三)加大经费投入。除县财政补助外,各功能区、镇(街道)要建立稳定的森林消防投入机制,将森林消防宣传、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提供经费保障。
二、整合队伍资源,提高综合防控能力
各功能区、镇(街道)要立足当地实际,加强调研,制订科学管用的队伍整合方案,把森林消防队伍和护林员队伍建设作为森林消防工作一项基层基础工作抓紧抓实,进一步提高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
(一)整合县级骨干队伍。行政区划调整后,各镇要建设1支25人以上森林消防专业骨干队伍,各功能区、规模较大的镇要确保2支森林消防专业骨干队伍。已建立县级骨干森林消防队伍或生态公益林森林消防队伍的功能区或镇要依托现有队伍力量进行优化整合,尚未建立骨干队伍的功能区或镇要立即启动队伍组建工作。森林消防专业骨干队伍归属地统一调度指挥,并负责本区域范围内的森林消防宣传、扑救、巡查和对护林员的监管等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建设1支15人以上的森林消防扑救应急队伍,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加强扑救技能和安全常识培训。战斗力较强、条件成熟的应急队伍,可作为森林消防专业骨干队伍的分队,归森林消防专业骨干队伍管理。
(二)整合护林员队伍。各镇(街道)要进一步整合优化现有的护林员队伍,可设立镇级护林员和村级护林员。镇级护林员职数按管护责任区确定,人员主要由森林消防专业骨干队伍(含分队)队员或挑选部分责任心强的原护林员担任,并适当提高护林承包费。要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明确巡山护林责任,加强督查考核,确保镇级护林员到岗到位,真正发挥野外火源管理的作用。村级护林员的设立和管理,由镇(街道)自行确定,县财政按行政村数给予适当补助。
(三)规范监管队伍。各功能区、镇(街道)要明确森林消防岗位职责,制订森林消防队伍调度、护林员监管、野外火源管理等各项制度。各镇(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监管队伍,负责本区域范围内的森林消防巡查、督查、野外火源管理等工作。
三、完善应急预案,科学处置森林火灾
(一)完善应急预案。行政区划调整后,各镇(街道)要根据管辖区域和森林消防队伍分布情况,重新制订科学合理、符合实战要求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明确预警响应要求,并通过实战演练不断完善。
(二)加强值班调度。要全面落实森林防火期和非防火期高火险天气条件下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积极开展毗邻联防、农户联防,建立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联防体系。
(三)做好应急响应。林区野外禁火期和发布高森林火险等级紧急警报期内,各镇(街道)要根据禁火令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在重点区域和主要进山路口要设立临时检查岗哨,强化林区野外火源管控,确保应急管理有序开展、防控措施有效落实。
(四)科学处置火情。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理念,实行“专业队伍扑救为主,业余队伍扑救为辅”的原则,严禁中小学生、妇女儿童和老人等参加扑火,坚决杜绝因扑火不当造成人员伤亡。
四、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森林消防有序开展
(一)高度重视。我县森林火灾多发、易发,行政区划调整后,基层森林消防压力更重,各功能区、镇(街道)要正视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站在讲政治、讲民生、保稳定的高度,抓好森林消防工作,为加强生态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大宣传。各镇(街道)要加大对农村基层森林消防宣传力度,把宣传责任落实到每个驻村干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增强全民森林消防意识。
(三)强化监管。各镇(街道)要严格执行野外火源管理等有关制度,依法推进森林火灾隐患治理,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地段和重点人员的监管措施,从源头上制止各种违章用火行为的发生。
(四)落实要求。各功能区、镇(街道)要将指挥机构建立的文件、森林消防队伍和护林员队伍的整合方案及汇总表、森林消防指挥机构人员信息登记表等材料于7月底前报县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杜晓敏,联系电话:67235240,传真:67223240)
附件:1.森林消防指挥机构人员信息登记表
2.森林消防队伍和护林员队伍调整情况汇总表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1
森林消防指挥机构人员信息登记表
填报单位(功能区、镇、街道):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手机全号、机关网) | 备注 |
| | | 森林消防指挥机构人员信息登记范围为: 1.功能区、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分管森林消防领导 2. 森林消防专职人员 3. 负责林业的科室负责人、 4.办事处负责森林消防的有关领导和办事人员 5.其它森林消防相关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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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电话: 传真:
附表2
森林消防队伍和护林员队伍调整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功能区、镇、街道): 填表人: 填表时间
一、森林消防队伍情况 | |||||||||
队名 | 人数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队伍类别 | 备注 | ||||
| | | | | 队伍类别分别填:骨干、分队、应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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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护林员队伍情况 | |||||||||
森林面积(万亩) | 行政村数(个) | 原有护林员(个) | 拟定管护责任区(个) | 拟定镇级护林员(个) | 拟定村级护林员(个) | 备注 | |||
| | | | | | 管护责任区根据森林面积、行政村毗邻情况、管护难易程度等情况确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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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林业 森林消防△ 通知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11〕12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