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批转永嘉县2011年度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县国土资源局制订的《永嘉县2011年度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永嘉县2011年度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破解资源管理难题,不断总结探索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新机制,全面推进我县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通知》(国发[2008]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推进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8]3号)及《浙江省2011年度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浙土资办〔2011〕3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节约集约为国土资源改革创新主线,以亩产论英雄、以节约求发展、以集约促转型,不断完善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通过创建活动,努力实现以资源利用结构调整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以资源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下的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国土资源对全县各项建设的保障能力。
二、工作目标
在2010年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的基础上,通过深入宣传,在全县上下普遍形成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共识,通过完善机制和实施各项节地措施,拓展用地空间,提升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力争全县单位GDP新增建设用地减少5%以上,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建设用地消耗量减少3%以上,2011年达到国土资源部节约集约模范县创优标准。
三、工作措施促进我县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建立和完善以农转用批次为源头的供地台帐制度,加大力度深入开展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和用而未尽土地的专项清理,重点消化2010年前批而未供土地,确保完成2011年度的供地计划,力争2009年前的批而未供土地消化60%以上,2010年前三年综合供地率达到全省中上水平;加快供而未用闲置土地的督查与清理工作,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和用而未尽低效利用土地。将转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纳入镇(街道)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二)全面开展节地活动。结合“365”节约集约用地行动,深入组织实施城镇建设、工业建设、农村建设、土地整理等节地工程。
1.城镇建设坚持以推进城市街道和新型社区建设为抓手,以上塘、瓯北功能区和沿江中心镇为重点,加快旧城拆迁和“城中村”及“城郊村”改造,推进“立改套”和“危旧房”改造工程。优化城镇用地结构布局,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加快中心城区“退二进三”步伐,鼓励利用地下空间。确保城镇保障性住宅用地的供给,保障性安居工程、拆迁安置和中小型普通商品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的70%。
2.工业建设坚持以“亩产税收”为核心,充分考虑产业政策、附加值、节能环保等因素的用地准入制度,严格项目投资保证金、亩产税收保证金收取和退出机制。积极尝试差别化用地管理制度,通过市场化配置让土地资源发挥最大效益,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通过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和固定资产投入强度,降低工业用地绿地率等途径节约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潜力。大力推进企业整合、提升,鼓励工业企业提高原有土地利用效率;加大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提高土地利用率。
3.农村建设以“1+X”规划为龙头,以农房改造集聚建设为切入点,围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通过整村搬迁复垦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改变农村居民点布局散、村落多、占地大,土地资源浪费严重等现象。年内要推进桥下中心镇两个农房集聚点建设,并启动6个村的整理复垦工作。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控制农村居民人均建筑面积,节约集约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同时加快推进城镇地籍数字化管理,完成上塘城区及3—5个农村主要居民点的数字化地籍调查任务,完成瓯北和桥头城镇数字化地籍调查投招标工作,同时加快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进度。
4.强化耕地保护意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耕地保护责任体系,将耕地保护纳入各镇(街道)年度考核内容,确保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标准农田建设实际面积分别达到上级下达的任务目标。努力寻找土地后备资源,积极开展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耕地开垦和土地整理工作,确保垦造耕地1500亩,完成上级下达我县“百万”造地保障工程任务。
(三)严格落实土地共同监管责任机制。认真开展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和“七必拆”专项行动,加大违法违章建筑的拆除和土地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坚持查防结合,健全组织网络,加强动态巡查,实现年内新发违法行为的发现率达到95%,制止率达到100%,处理率达到100%,违法占用耕地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不超过10%的责任目标。
(四)加大建设用地批后监管。进一步完善建设用地供应与开发利用综合监管平台,加强对土地利用的实时监控和核查;严格土地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管理,完善项目竣工用地复核验收制度;规范建设延期审批,提高土地履约开竣工率。
(五)努力规范矿产资源开发。规范矿业权开发秩序,保障重点工程建设和市场的矿产资源需求,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积极开展废弃矿山的整治及绿色矿山建设,完成1处绿色矿山创建,应治理废弃矿山累计治理率达到91%以上;完成矿产资源规划修编工作。
(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以推行即办制度为抓手,全面梳理现有国土资源管理基本制度、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完善节约集约用地、合理开发矿产资源方面政策,有效整合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等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工作。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加快供地速度、加大执法力度,转变管理方式、改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形成推进我县国土资源管理改革创新的整体合力。总结研究在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方面形成的新机制,加快制定建设项目竣工复核验收、调整优化工业用地结构等办法,全面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不断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阶段(2011年4月)
制定2011年度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方案,调整局创建领导小组和政府部门创建活动协调机构。制订宣传计划,召开专题部署会议。
(二)实施阶段(2011年5月——11月)
围绕创建活动的总体目标,对照节约集约模范县指标标准体系框架,认真组织,积极推进,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并按照要求,积极申报模范县称号。
(三)总结阶段(2011年12月)
认真总结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方面形成的好做法、新制度、新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创建活动不仅是新形势下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也是我县的现实需求。以节约集约为国土资源改革创新的主线,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研究探索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新机制,有利于完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有利于缓解我县用地供需矛盾,有利于促进我县经济转型升级。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将节约集约用地观念和要求落实到工作决策中,落实到各项建设中,科学规划用地,着力挖潜内涵。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县长为副组长,县府办、国土资源局、县农办、发改局、经贸局、财政局、规划建设局、房管局、农业局、林业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实施,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各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本辖区的创建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三)抓住契机,重点突破。抓住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的有利契机,结合 “365”节约集约用地行动计划、“八个一批”专项活动,以消化利用批而未供土地和供而未用土地清理、“村、房”改造和农户改造集聚建设、耕地保护和卫片执法、矿产资源保障为重点,推进我县的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程度,大力提升国土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可持续保障能力。
(四)积极宣传,营造氛围。以“6.25”宣传为重点,加大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普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知识,切实增强全社会的国土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资源的责任意识,引导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关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把节约集约变成每个单位、每个企业、每个个人的自觉行为,以达到创建活动的最终目的。
(五)稳健推进,及时总结。创建活动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做到全县上下联动,各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广泛参与,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在完成国土资源部有关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实践,突出特色,及时总结,研究探索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新机制,为创建活动的扎实、持续推进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主题词:城乡建设 土地 通知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11〕10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