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永嘉县2011年度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
永嘉县2011年度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
目标管理责任书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浙江省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和《温州市201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精神,为确保我县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食品安全政策和工作部署,领导开展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配合食品监管职能部门落实监管措施,督促检查辖区内工作开展情况,健全基层食品监管网络,积极组织开展工作。
二、责任内容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机构和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全年召开食品安全专题工作会议不少于2次,并落实专人做好食品监管工作台帐,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做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工作。根据《浙江省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修订完善配套制度,保障法律政策有效实施。
(三)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有效防止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处理率和报告率达100%;组织制定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协助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查处。
(四)继续推进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群众监督网覆盖所有行政村;深入推进“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扩面、提质、增效工作,扶持食品连锁龙头企业的发展,积极推进连锁超市向行政村和中小学延伸。
(五)及时与辖区内行政村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考核目标,年终对行政村(社区)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考核。
(六)针对辖区内食品安全问题突出的重点领域和品种,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协助县各有关部门继续巩固2010年度我县开展的病死猪肉专项整治、两豆整治成果,继续做好“问题乳粉”和“地沟油”的专项整治,特别要做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工作。
(七)组织开展食品协管、信息报送等工作。组织辖区内食品信息员进行巡查,及时提供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生产经营食品行为的信息;及时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食品安全监管信息。
(八)抓好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有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开展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九)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完成县人民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布置的各项食品安全工作任务。
三、责任考核
(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对分管工作中涉及食品安全的事项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于年终组织对各镇(街道)落实目标责任内容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考核结果将与建设“平安永嘉”等工作挂钩。
(三)本责任书考核期限为
主题词:工业 食品 管理 通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11〕10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