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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永嘉县2011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预安排的通知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1年度浙江省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浙土资发〔2011〕3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11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预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上级下达我县年度用地计划新增建设用地908亩,其中农用地825亩(耕地610亩)。但是,各地今年用地需求量很大,计划指标根本无法满足各地的实际需求。因此,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经过多次筛选,我县初步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589.69亩,其中耕地1403.62亩,预备项目95项(详见附表)。各地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围绕“保民生、保重点、促发展”的主题,积极主动服务,严格相关程序,加强衔接沟通,确保将今年计划指标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要严格项目用地审批制度,加强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对违反国土资源部有关规定,未经预审或者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不得办理供地手续。
三、各功能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项目业主单位要抓紧做好土地征收政策处理及项目报批的各项前期工作,县有关部门要予以大力支持。对已列入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预安排的项目,县政府将按照“符合条件即可申请使用,先上报先使用”的原则进行安排,10月底前未能完成土地征收政策处理及项目申报手续的,县政府将予以收回用地指标,另行调剂使用。
四、列入预备项目的业主单位也要做好土地征收政策处理及项目报批的各项前期工作,如有调剂指标,按轻重缓急原则经批准予以落实。对已经具备用地报批条件的预备项目,今年因用地指标紧缺原因无法完成报批的,一般将在下一年度指标分配中予以继续考虑。
附件:1.永嘉县2011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预安排表
2.永嘉县2011年度新增建设用地预备项目表
二○一一年九月五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土地指标△ 通知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11〕16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