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务信息评价标准,切实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政务信息工作,县政府办公室根据当前我县政务信息工作运行情况,决定对全县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县范围内的政务信息网络单位。
二、考核内容
以信息录用数为主要考核依据,同时结合各单位的信息机构、网络、制度建设等情况及本级信息刊物编发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计分标准
具体见附件
四、考核计分办法
各单位信息来稿每条计1分,被各级信息刊物采用或经县政府办公室综合转报后加分。信息得分采取累计办法,即被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信息刊物分别采用或经领导批示的,按标准给予累计加分。
实行信息加、减分制度。根据各信息报送单位信息报送情况、信息工作机制建立情况、信息约稿完成情况,在年度考核时酌情予以加分;对迟报、错报、漏报、瞒报信息的有关责任单位,予以扣分,具体见考核计分标准附件。
五、考核分类及达标分数
(一)功能区、镇、街道信息达标分数:
功能区、镇(12个,各100分):上塘功能区、瓯北功能区、桥头镇、桥下镇、岩头镇、沙头镇、枫林镇、岩坦镇、大若岩镇、碧莲镇、巽宅镇、鹤盛镇。
街道(8个,各60分):东城街道、南城街道、北城街道、江北街道、乌牛街道、三江街道、黄田街道、东瓯街道。
(二)县级机关部门信息达标分数:
A类单位(120分):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贸易局、县教育局、县科学技术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地税局)、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县规划建设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防汛办)、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农办、楠溪江风景旅游管理局、县体育事业发展局、县信访局、县协作办、县房产管理局、县工商局、中国人民银行永嘉县支行、县行政审批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县国家税务局。
B类单位(60分):永嘉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科技中心、县气象局、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志办、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侨办、县供销联社、县能源办、县公路运输(稽征)所、县公路管理段、中国工商银行永嘉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永嘉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永嘉县支行、中国银行永嘉县支行、温州市商业银行永嘉支行、县银监办、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永嘉县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永嘉县支公司、县邮政局、县电信局、中国移动永嘉分公司、中国联通永嘉分公司、县电业局、县烟草专卖局(公司)、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港航管理局永嘉分局、县移民办、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县城建设指挥部、三江片开发建设指挥部。
C类单位(40分):县政府驻杭州办事处、县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六、考核评比办法
(一)各政务信息网络单位实行结果考核制,以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按考核计分标准计算年度信息工作得分,年终考核根据各单位全年累计得分排定名次,并据此作为排名评比表彰先进的主要依据;信息录用得分情况一般每季度书面通报一次(涉密信息条目略示),每年定期召开信息工作例会,及时通报、分析、交流、部署季度信息工作;各功能区、镇(街道)和县直属各单位的政务信息工作纳入县考绩法,并按全年政务信息工作得分折合年度信息考核得分,以达标分为基础,达标的得满分,未达标的,按得分比例折合年度信息考核得分,并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年度信息工作先进评比资格。
(二)年度政务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在全县政务信息网络单位中评选,评出先进集体5-6名;同时结合个人年度信息采用情况和信息报送数量等因素,评出信息工作先进个人5-8名。各单位如全年报送的信息有2条以上(含2条)被省级信息刊物采用,或5条以上被市级信息刊物采用的,优先被评为年度县级先进单位。
(三)对各单位迟报、漏报、瞒报突发性事件、重大信息或信息失实造成严重影响的情况予以通报。一年中因突发性事件、重大信息迟报、漏报、瞒报或信息失实造成严重影响并被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通报批评的,一律取消本年度评比先进资格。
七、信息稿酬标准
(一)信息考核按录用情况计分,未录用的计考核分,但不计稿酬;同一稿件被多种刊物重复采用的,按以下标准给予重复计分。
(二)本办信息刊物录用稿酬。《永嘉政务信息》每篇稿酬50元,领导批示的另加稿酬50元;《领导参阅》每篇稿酬100元,领导批示的另加稿酬100元。
(三)市府办信息刊物录用稿酬。《每日要闻》每篇稿酬100元,《领导参阅》每篇稿酬200元,领导批示的另加稿酬200元。
(四)省府办信息刊物录用稿酬。被省府办录用的信息每篇稿酬300元,领导批示的另加稿酬300元。
(五)被国办录用的信息每篇稿酬1000元。
(六)先进集体和个人奖励。根据信息工作综合评定情况,年终被评选为信息先进集体和个人、优秀信息工作者的,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八、其他事项
1、为了便于政务信息的统计与管理,一律通过电子公文交换系统或邮箱(xxdc2004@163.com)方式报送,其他途径的不计分。
2、考核分值折算计入县考绩法。
附件:全县政务信息工作考核计分标准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
全县政务信息工作考核计分标准
类别 | 项目 | 分数 | |||
| 本办 | 永嘉 政务 信息 | 重要信息 | 10 | |
乡镇、部门动态 | 5 | ||||
简讯 | 3 | ||||
领导参阅 | 20 | ||||
特色、创新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 10 | ||||
调研报告 | 15 | ||||
市政府办公室 | 每日要闻 | 政务信息 | 10 | ||
县市、部门动态 | 8 | ||||
专报信息和参阅件 | 20 | ||||
市府办上报信息 | 10 | ||||
获市政府领导批示的 | 20 | ||||
省政 府办 公厅 | 昨日要情 | 15 | |||
专报信息和参阅件 | 30 | ||||
政务工作交流 | 50 | ||||
获省政府领导批示的 | 30 | ||||
加分项目 | 信息工作机制建立及本级信息刊物编发情况 | 10 | |||
信息约稿完成情况 | 10 | ||||
扣分项目 | 迟、错、漏、瞒报紧急或重要信息受市级通报批评的 | -40 | |||
迟、错、漏、瞒报紧急或重要信息受省级通报批评的 | -60 | ||||
注:特色、创新工作经验交流材料、调研报告等综合材料各功能区和镇(街道)一年至少报送1篇,部门至少报送1-2篇,否则扣相应分数。
主题词:文秘工作 信息 考核 通知
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下载阅读版本:永政办发〔2011〕14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