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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嘉县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29 永嘉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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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嘉县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永嘉县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

 

 

永嘉县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201112月,永嘉县被列为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县,创建工作期限为2年。为使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根据《浙江省区域知识产权创建与示范工作实施意见》(浙知发综〔20088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和县委县政府“三大”战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浙江省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意见》等政策,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增强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为建设“三生相融·打造幸福永嘉”打下坚实的科技基础。

二、工作目标

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县创建是一项系统工程。在2年创建期内,我县知识产权工作力争达到以下目标:

(一)创造能力更加增强。创建期内,力争全县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年均递增12%以上,其中发明专利递增15%以上,每万人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分别达到13.5件、10件以上;国外专利申请有较大进展;创建期内新增注册商标申报1000件、国际注册商标申报20件,申报驰名商标1件、省级著名商标6件、市级知名商标10件、县级名牌商标30件;新增市级以上名牌产品7个以上。

(二)保护力度更加加大。创建期内,壮大知识产权执法队伍,与上级机构联合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与县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机制,并积极开展部门联动执法和专项维权行动;依法、公正、高效调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严肃查处冒充和假冒他人知识产权行为,依法维护和保障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实施效果更加明显。创建期内,将知识产权管理贯穿到产业链的各个环节,贯穿到科技、文化、工商管理的全过程。知识产权在扶持、评奖、评优、评先等鼓励项目中的比例明显增加。不断提高企业专利技术实施率,专利产品产值占工业产品产值的比重不断增加,自主知识产权经济在工业经济中的比重不断提高。重点支持10项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扶持培育1-2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依靠专利技术实现产品产值上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各级专利示范(试点)企业10家以上,其中省级4家以上,总数达到40家以上,力争实现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企业零突破。

(四)全社会意识更加提高。创建期内,加大新闻媒体对知识产权知识的宣传力度;制订并实施知识产权年度培训计划,重点提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中介服务机构人员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政策等业务知识水平;专利示范企业管理人员在创建期内普遍培训两次以上;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有明显提高。

三、工作重点

(一)健全知识产权工作管理体系

1.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调整充实县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宏观管理和协调。各镇、功能区要加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机构建设,建立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有利于经济、科技发展的知识产权工作组织体系和统筹协调机制。(责任单位:各功能区、各镇)

2.完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加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建设,适当增加编制和人员。各镇、功能区和县有关部门要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力量,强化职能。各镇、功能区要明确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保依法、高效完成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县编委办、各功能区、各镇)

3.建立中介服务机构。鼓励和发展知识产权代理、评估、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和指导,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服务。创建期内新增1家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工商局)

4.引导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鼓励引导专利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重点行业骨干企业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1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其他企业根据工作需要明确承担专利工作机构和兼职人员。(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信局、各功能区、各镇)

(二)强化完善知识产权激励机制

1.强化政策引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浙江省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意见》等政策,制订出台《永嘉县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知识产权政策,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政策环境。(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工商局、县文广新局)

2.加大经费投入。在专利宣传、专利培训、专利调研、专利授权、专利执法、发明专利引进、专利示范企业认定、专利技术产业化等各个环节进行大力扶持,每年安排的专利经费有明显增加。各镇、功能区应设立相应的知识产权奖励资金,用于专利申请、专利转化为标准、专利维持、专利培训、宣传和专利执法、重大专利技术项目实施、品牌实施的资助与奖励。(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各功能区、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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