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永政发〔2017〕116号
永嘉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九批永嘉县非物质文化遗产
名录的通知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评审公示的第九批永嘉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8项)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公布。请各有关功能区、乡镇(街道)和单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见》(浙政发〔2006〕33号)要求,本着“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推动我县文化发展繁荣。
附件:第九批永嘉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永嘉县人民政府
附件
第九批永嘉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共8项)
序号 | 编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地区或单位 |
一、曲艺(共1项) | |||
145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永嘉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ongjiaxian/20210529/117269.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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