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关于印发鄞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鄞政发〔2012〕146号)、《关于印发鄞州区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鄞政办发〔2008〕115号)、《转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宁波市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办法的通知》(鄞政办发〔2008〕185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2021年第七批22户符合条件家庭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7月20日到2021年8月4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人、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反映。个人反映请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 鄞州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电话:89296715,87419190。 地址:鄞州区惠风东路278号 网站公示网址:鄞州区住建局:http://www.nbyz.gov.cn/col/col1229121001/index.html; 附件:鄞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核准家庭公示名单(2021年第七批) 鄞州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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