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鄞州区节水型单位(非居民、非工业)、节水宣传教育基地创建及优秀宣教单位、节水器具推广专项资金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2020年修订)》(鄞水〔2020〕38号)文件精神,结合今年我区节水宣传教育基地创建和节水宣传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度节水优秀宣教单位评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26日。单位或者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实名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监督电话:87419902 ,97419921
附件:2022年度节水宣传教育基地及节水优秀宣教单位名单
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
2022年11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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