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鄞州区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规定》(鄞政办发【2014】127号)精神,由宁波市鄞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联合起草的《宁波市鄞州区品牌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在提请区政府办公室发布前,须通过鄞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现予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0年8月20日起)。
如有问题建议,请与鄞州区市场监管局质量科联系,联系人:吴波,联系电话:88202311。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管局
2020年8月20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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