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浙江宁波青旅国际旅游有限公司江东分公司等1710户企业:
经核查,下列企业连续两年(2016年度、2017年度)未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企业年度报告,现予以公告。各企业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补报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企业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已发生变更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企业已终止经营的,应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告期届满仍未履行以上法定义务的,将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应及时向公告机关申请更正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上述1710户企业名单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栏或门户网站http://nbyz.gov.cn/col/col106994/index.html。)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20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鄞州政策 > 鄞州区市场监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inzhouqushichangjianguanju/20190321/226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