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农村人居环境品质提升,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六争攻坚”工作部署以及我区六大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省、市关于高水平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部署,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完善公共设施、提升村容村貌、凸现特色亮点、健全管理机制为重点,以项目建设为抓手,着力打造“环境更美好、村庄更美丽、住房更美居、生活更美满”的农村新风貌。
二、目标任务
围绕建设“精品村庄、景观村庄、特色村庄”的总目标,按照规划把控、项目入库、分类指导的工作原则,自2018年起,以美丽乡村风景线建设为主轴,每年新启动建设美丽宜居村9个以上(其中2018年实施美丽宜居村建设18个以上,完成5个以上建设任务)。力争到2020年,全区打造4条美丽乡村风景线,建成美丽宜居示范村30个以上。
三、基本原则
(一)规划先行,明确定位。按照“全域规划、全面提升”的要求,强化规划的引领和指导作用,注重与村庄布点规划、村庄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有机结合。明确村庄发展定位,结合农村产业发展,既体现前瞻性,更注重可操作性。强调规划会审制度,确保规划科学落地,项目顺利实施。
(二)因地制宜,彰显特色。顺应自然地形,依托山水资源,精心设计载体,体现差异化、多元化。注重地域特色文化,充分挖掘传统人居文化中丰富的生态理念,努力打造一批生态型、文化型、休闲型、旅游型、智慧型等特色村庄。
(三)注重保护,留住乡愁。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注重古建筑、历史文化遗产、乡情美景保护,鼓励采用整理改造或整理改造结合部分联户自建模式,促进村庄形态和自然环境相得盖彰。
(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从本地实际和现有条件出发,合理确定建设目标和建设时序,注重保护与改旧,着重打造一批示范村,形成和放大示范效应,串点成线、连线成片,逐步形成点上有特色、线上见风景、面上成规模的美丽乡村新格局。
(五)以人为本,联动推进。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通过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激发村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大政策扶持、资源整合、部门协作的力度,形成政府主导、以镇带村、村户联动的工作机制。
四、工作内容
(一)完善基础设施。统筹“五水共治”“三改一拆”“两路两侧”等工作内容,提升村主入口、主要道路、公共建筑、公园绿地等重点项目的功能水平,提升空间环境品质。根据村庄的规模大小相应实施农村“五个一”工程:公共停车场、公共厕所、文化礼堂、休闲公园(绿道)和村庄门户节点。
(二)提升村容村貌。结合“三改一拆”和“村庄景区化”工作,实行景观风貌控制与村庄设计引导。重点整治违章建筑、危旧房改造、蓝色屋面、墙面修饰和房前屋后环境绿化提升等;全面推进农村危房治理改造,确保危房改造的质量安全;加强治理农村环境卫生,推行垃圾分类处理;改造提升村内道路、休闲步道等设施,整理农棚田舍,通过适当增加绿化、景观小品等形式改善村庄环境;梳理现有的各种管线,整治“三线搭挂”现象,有条件的村可采用地埋方式敷设弱电等管线。
(三)凸现特色亮点。在遵循原有村落格局和街巷肌理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古村落历史文化遗存和风貌保护,协调历史文化村落周边环境;挖掘和培育农村特色产业,夯实村庄的产业基础和支撑;突出特色培育和亮点精品打造,依托区域山水资源、优势产业、历史人文等资源,结合特色观光农业、乡村休闲旅游开发,推动村庄整治建设串点成线,着力打造美丽乡村风景线。
(四)健全管理机制。通过完善规范审批程序、引进市场化保洁队伍、组建巡查监督队伍,逐步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建立专业保洁(养护)队伍,对环境卫生、绿化养护、河道保洁、设施维护等实行全气候专业保洁(养护);二是规范农房建设审批程序,实施农房建设四到场制度;三是组建一支党员和村民代表组成的巡查监督队伍,加强对违法搭建、污水排放、占道经营、线路私拉乱接等违规行为的监督,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查处。
五、工作措施
2018年起,以镇建成区外的行政村或者自然村为重点,结合美丽乡村风景线打造,从“改旧、提质、保护”角度出发,改变以往大拆大建理念,引导鼓励各村以整理改造模式为主,结合部分联户自建开展美丽宜居村建设,全面提升人居环境品质。
(一)明确工作机制。结合我区村庄景区化创建、美丽田园建设等工作,由区住建局牵头,组织区镇村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对村庄整治提升规划进行审核把关。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到事前落实资金保障、事中提供技术支撑、事后落实验收程序,建立起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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