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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部分区级行政审批事项审批前置条件的通知

朗读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前置条件,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经区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决定取消部分区级审批前置条件(见附表)。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明确取消区级审批前置条件的行政审批事项,相关职能部门不得再以任何形式要求办事业主提供。
  2.因涉及工作内容确需保留区级审批前置条件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谁主张、谁调取”的原则由部门自行调取,相关职能部门不得再以任何形式要求办事业主提供。
  3.凡明确取消审批前置条件的审批事项,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事后的监管。部门之间、部门与镇乡(街道)之间要通过信息共享,提供审批后的相关信息,提高部门的协同能力。
  4.凡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增设区级审批前置条件。
  5.本通知自2015年11月1日起执行。2015年10月10日印发的鄞政办发〔2015〕148号文件作废。
  附件: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区级审批前置条件目录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30日

 

  附件

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区级审批前置条件目录

部门

事项名称

区级审批前置条件

(申报材料)

处理意见

 

 

 

 

 

 

 

发改局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项目核准申请函及申请表中镇、街道或组团前置盖章

取消。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项目核准申请函及申请表中镇、街道或组团前置盖章

取消。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项目申请报告及申请表中镇、街道或组团前置盖章

取消。

外商投资项目备案

项目申请报告中镇、街道或组团前置盖章

取消。

外商投资项目审核转报

项目申请函及申请表(核准)或申请报告(备案)中镇、街道或组团前置盖章

取消。

企业投资项目审核转报

项目申请函及申请表(核准)或申请报告(备案)中镇、街道或组团前置盖章

取消。

规划

分局

 

建设项目选址审批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需镇、街道或组团初审盖章)

内容保留,根据“谁主张、谁调取”的原则,由镇、街道调取或由规划分局抄告相关部门。

建设用地许可审批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需镇、街道或组团初审盖章)

内容保留,根据“谁主张、谁调取”的原则,由镇、街道调取或由规划分局抄告相关部门。

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审查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请表》(需镇、街道或组团初审盖章)

内容保留,根据“谁主张、谁调取”的原则,由镇、街道调取或由规划分局抄告相关部门。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需镇、街道或组团初审盖章)

内容保留,根据“谁主张、谁调取”的原则,由镇、街道调取或由规划分局抄告相关部门。

现有房屋临时改变用途

申请报告(签署当地政府同意意见)

内容保留,根据“谁主张、谁调取”的原则,由镇、街道调取或由规划分局抄告相关部门。

国土

分局

 

农村私人建房

1、村委会会议纪要(新建住宅必备、盖村章);
2、宁波村镇农(居)民建房申请表(城建办提供);
3、地形图、平面图(盖村、所、规划、镇政府章)

内容保留,根据“谁主张、谁调取”的原则,由国土分局自行调取。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

1、申请报告(工业转让需盖镇乡、街道盖章同意);
2、国有土地勘测定界图(工业转让需盖城建规划章)

内容保留,根据“谁主张、谁调取”的原则,由国土分局自行调取。

延长开发建设期

1、相关部门证明文件(涉及镇乡街道或者规划等部门 );

内容保留,根据“谁主张、谁调取”的原则,由国土分局自行调取。

土地使用权以拍卖方式转让核准备案

1、申请表(工业需镇(乡、街道)城建办盖章)

内容保留,根据“谁主张、谁调取”的原则,由国土分局自行调取。

现有房屋临时改变用途审核

1、申请报告、会签单(签注当地政府同意意见)

内容保留,根据“谁主张、谁调取”的原则,由国土分局自行调取。

 

 

 

 

 

 

 

 

 

 

 

 

城管局

 

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

 户外广告设施载体使用协议等使用权证明文件

取消。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干线等设施审批

涉及到业主自行养护的城市道路范围的设施,需提供业主认可的意见;涉及到已通过综合验收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部分的道路设施,需提供建设单位认可的意见。

取消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

涉及到业主自行养护的城市道路范围的设施,需提供业主认可的意见;涉及到已通过综合验收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部分的道路设施,需提供建设单位认可的意见。

取消。

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涉及到业主自行养护的城市道路范围的设施,需提供业主认可的意见;涉及到已通过综合验收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部分的道路设施,需提供建设单位认可的意见。

取消。

改动排水设施位置、改变排水流向

涉及到业主自行养护的城市道路范围的设施,需提供业主认可的意见;涉及到已通过综合验收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部分的道路设施,需提供建设单位认可的意见。

取消。

道路新增出入口(含内部专用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审核

涉及到业主自行养护的城市道路范围的设施,需提供业主认可的意见;涉及到已通过综合验收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部分的道路设施,需提供建设单位认可的意见。

取消。

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延续、注销

无法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含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由所属街道出具相关证明。

取消。

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变更

无法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含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由所属街道出具相关证明。

取消。

 

交通运输局(运管)

机动车维修业经营许可

经营场地和停车场地使用权证明

内容保留,根据“谁主张,谁调取”的原则,由交通局自行调取。

机动车维修业经营许可

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或批复意见

内容保留,根据“谁主张,谁调取”的原则,由交通局自行调取。

交通运输局(港航)

临时港口岸线使用许可

需要临时港口岸线使用单位提供岸线后方陆域土地租赁合同

取消。

 

 

 

 

 

安监局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1、《危险化学品经营申请登记表》(需镇乡、街道安监所意见)

取消。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和烟花爆竹(零售)许可

1、在企业或个人无法提供经营场所房产证情况下,需镇乡、街道城建办出具经营场所合法证明(需镇乡、街道城建办意见)

取消。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

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相关主管部门盖章)

内容保留。根据“谁主张、谁调取”的原则,由安监局自行调取。

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相关主管部门盖章)

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表》(相关主管部门盖章)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布点审批表》(需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

内容保留,根据“谁主张、谁调取”的原则,由安监局自行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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