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鄞州区化工、造纸、铸造、食品罐头加工和金属表面酸洗行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8日
鄞州区化工、造纸、铸造、食品罐头加工和金属表面酸洗行业整治提升实施方案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十二五”期间重污染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2〕81号)和《宁波市化工、造纸、铸造等八个重污染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方案》(甬环整办函〔2012〕8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化工、造纸、铸造、食品罐头加工和金属表面酸洗行业的工艺装备、污染防治、清洁生产和环境管理等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2010年全面完成铸造行业升级改造,2012年全面完成铅蓄电池、印染行业整治、全面开展电镀行业整治的基础上,从2013年开始全面实施化工、造纸、食品罐头加工和金属表面酸洗行业的整治,巩固铸造行业的整治成果,彻底解决全区重污染行业普遍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实现产业结构合理化、区域布局集聚化、企业生产清洁化、环境管理规范化和执法监管常态化,不断改善我区环境质量,提升质量新鄞州形象,推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从根本上解决五大行业的突出环境问题,基本完成落后产能淘汰,使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得到明显优化,工艺装备、污染防治、清洁生产和环保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下降,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能达到宁波市相关行业整治提升要求。
五大行业主要目标:从2013年起交叉推进各行业的整治工作,至2015年底前,全部完成重污染企业的整治验收工作。
(一)化工行业:在2013年1月底前,对所有化工企业进行梳理并逐家明确整治要求,到2013年9底前,列入淘汰关停范围的企业、生产线全部淘汰关停到位,拆除主要生产设备;对其他所有不符合整治标准的企业全面实施限期整改。2013年年底前,所有拟保留的企业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2015年年底前,区域内化工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在2010年基础上(按现有化工企业总量计)下降30%以上;在单个企业通过整治验收的基础上,通过市级整体验收。
(二)造纸行业:2013年1月底前,对所有企业进行梳理,逐家明确整治要求和整治进度,各项任务落实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到2013年9月底前,列入淘汰关停范围的企业、生产线全部淘汰关停到位,拆除主要生产设备;对其他所有不符合整治标准的企业全面实施限期治理。2013年年底前,全区所有造纸企业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到期无法通过验收的企业一律依法实施停产整治。2014年6月底前,在单个企业通过整治验收的基础上,通过市级整体验收。全区造纸企业全面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综合废水重复利用率60%以上,整个行业废水量和化学需氧量污染负荷在2010年基础上减少10%以上。
(三)铸造行业: 2013年6月底前,对全区铸造企业在2010年全面整治提升基础上,按照《宁波市铸造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方案》进行梳理,逐家明确整治提升要求和整治进度,各项任务要落实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2013年7月起,对所有不符合整治标准的企业全面实施整治,对污染物超标、超总量排放,固体废物违法处置的企业开展限期治理。2014年年底前,所有企业完成整治并按统一标准完成整治验收,全区铸造行业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在2010年基础上有所削减,粉尘和颗粒物稳定达标排放,其中云龙、横溪镇下风处的降尘、二氧化硫分别比2012年下降20%以上,大气特殊污染因子比2012年下降15%以上。在单个企业通过区相关部门整治验收的基础上,通过市级整体验收。
(四)食品罐头加工行业:2013年6月底前,对所有企业进行梳理,逐家明确整治要求和整治进度,各项任务要落实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2013年年底前,列入淘汰关停范围的企业、生产线全部淘汰关停到位;对其他所有不符合整治标准的企业全面实施限期治理。2014年年底前,所有企业完成整治,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实现大幅度下降,污染物排放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区相关部门对企业整治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情况在区级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并报市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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