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宁波市鄞州区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宁波市鄞州区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为加强药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6〕9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鄞政发〔2007〕66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药品安全责任制是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药品安全相关职能部门在保证本行政区域、职责范围药品安全工作中承担相应责任的制度。药品安全责任追究制是指规定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药品安全相关职能部门在履行药品安全职责时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发生药品安全问题,造成不同程度社会影响时,对负有责任的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追究责任的制度。
二、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药品安全工作责任
(一)全面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安全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安全负总责。
(二)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和上级政府有关药品安全政策规定。
(三)建立药品安全监管协调机构,制定相关规定,落实专管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制度。
(四)定期召开药品安全工作会议(每年召开不少于两次),研究药品安全工作,对药品安全各环节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检查。
(五)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并组织考核、进行奖惩。
(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重大药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和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及救援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七)加强农村药品“两网”(药品供应网和药品监督网)建设和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管理工作,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和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管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
三、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和上级政府部门的工作部署。
(二)根据职责分工开展药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三)根据职责分工对药品安全工作提出工作意见,进行安排部署,并组织实施。
(四)根据职责分工依法组织药品安全监督检查,认真排查事故隐患,督促整改,有效防范重大药品安全事故。
(五)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对违反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六)迅速报告重大药品安全事故,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
四、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具体分工
(一)区委宣传部:负责药品安全宣传报道的管理工作。指导新闻媒体开展有关药品安全宣传报道,进行新闻舆论监督,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公布药品安全信息,客观曝光药品安全典型违法案件。
(二)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药物指导价格。加强药品价格的监督,依法查处药品价格违法行为。
(三)区公安分局: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对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加大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
(四)区卫生局:负责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强化药品使用管理,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加强特殊药品管理,切实提高群众安全用药水平。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确保药品使用安全,促进合理用药。
(五)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并保障药品安全监管相关经费。
(六)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协助食品药品监管局做好计生药械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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