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就业见习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单位管理,提升就业见习质量,促进青年群体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甬人社发〔2025〕8号)相关规定,我局将组织开展2025年度就业见习单位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认定满1年的就业见习单位
二、评估时间
2026年1月19日-2026年2月10日
三、评估标准
评估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估结果为不合格:
(一)2025年度参保职工人数不足20人的;
(二)2025年度未发布见习岗位的;
(三)有空余见习岗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人力社保部门推荐的见习人员的;
(四)连续 2 年结束见习人员中无留用人员的;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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