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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创业鄞州•精英引领计划”2020年宁波市鄞州区引进支持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朗读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发人才创业创新活力加快建设国内一流强区的若干意见》(鄞党办〔2018〕28号)及《关于实施“泛创业鄞州·精英引领计划”引进支持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意见(试行)》(鄞党办〔2019〕28号)文件精神,全力推进“两高四好”示范区建设,引育一批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现就“泛创业鄞州·精英引领”2020年宁波市鄞州区引进支持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重点

紧紧围绕鄞州区“154”千百亿产业集群打造、八大现代服务业及现代农业发展方向,重点引进支持电子商务、港航物流、金融保险、教文卫体、专业服务、规划设计、时尚创意、科技服务、现代农业等9大领域人才。

二、申报类型

“泛创业鄞州·精英引领计划”分创业团队、创新团队、创业人才、创新人才4类,其中创业人才(团队)是指带项目、技术、资金来鄞州创办企业的人才(团队),创新人才(团队)是指受聘为鄞州企事业单位或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工作(服务)的人才(团队)。

三、申报条件

(一)创业团队

1.创业团队应包括1名带头人(自然人,下同)和至少2名核心成员(不包括顾问),2017年1月1日后来鄞州创业或尚未在鄞州创业。

2.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熟悉行业相关领域和规则,具备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3.团队成员一般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团队组成结构合理,与带头人已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或与创业项目有较大关联度。

4.创业项目技术较为领先,商业理念先进、模式可行,具备市场化条件;无严重影响项目开展的知识产权、经济等纠纷。

5.创办公司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下同);团队带头人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50万元、持股比例超过20%且为第一大股东;团队带头人及成员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创业团队须承诺创办的企业在获得资助后10年内不搬离鄞州。

(二)创新团队

1.创新团队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2名核心成员,2019年1月1日后来鄞州工作或尚未在鄞州工作,入选后均须全职在鄞州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

2.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3.团队成员一般应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3年以上相关行业从业经历,团队组成结构合理,拥有项目合作经历或关联、互补性强,可稳定合作5年以上。

4.创新团队拥有相关行业的创新成果且达到国内一流水平,研究成果较为成熟或具有较强的前瞻性、方向性,能填补我区空白,具有市场潜力或能推动相关学科发展,能较好提升依托单位的经营业绩或创新水平。

5.创新团队依托的单位应具备较好的经营业绩或社会声誉,创新体系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完善,能为团队创新提供必要的资金、设备、场所等保障。

(三)创业人才

1.创业人才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熟悉行业相关领域和规则,具备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2017年1月1日后来鄞州创业,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2.创业人才项目的技术较为领先,商业理念先进、模式可行,具备市场化条件;无严重影响项目开展的知识产权、经济等纠纷。

3.创业人才应为公司主要创办人、法定代表人、第一大股东,在公司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50万元。创业人才须承诺创办的企业在获得资助后10年内不搬离鄞州。

(四)创新人才

1.创新人才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较高业内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2019年1月1日后来鄞州工作,入选后须全职在鄞州工作,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

2.拥有相关行业的创新成果且达到国内一流水平,研究成果较为成熟或具有较强的前瞻性、方向性,能填补我区空白,具有市场潜力或能推动相关学科发展,能较好提升依托单位的经营业绩或创新水平。

3.创新人才依托的单位运营情况良好,创新体系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完善。以企业为依托的,所在企业应具备较好的经营业绩,能为创新人才提供必要的科研资金和研发设备。

各领域主管单位可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对申报条件进行适当调整,具体申报条件按照各领域年度公告执行。

四、支持政策和相关待遇

(一)创业团队政策

对经评审入选且落户的创业团队,确定A类、B类、C类三个层次,享受以下政策:

1.项目资助

A类、B类、C类项目可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创业项目资助。具有国际一流水平,能引领我区产业发展、产生重大效益的,可以实行“一事一议”。

2.场地补贴

对需要租赁办公生产场地的创业团队,可自入选“泛创业鄞州·精英引领计划”后3年内,按实际租赁费用给予补贴。A类、B类、C类项目每年场地租赁补贴额度分别最高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5万元。

3.融资支持

创业团队在入选“泛创业鄞州·精英引领计划”后3年内向银行贷款用于企业发展的,可按当年实际贷款额度和银行基准利率进行贴息。A类、B类、C类项目每年贴息额度分别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4.发展激励

创业团队入选后5年内,自该项目盈利年度起,可连续3年按企业当年度对区贡献部分给予100%奖励。企业在境内外首发上市,在享受区级金融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创业团队100万元的奖励。

(二)创新团队政策

对经评审入选且落户的创新团队,确定A类、B类、C类三个层次,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创新项目资助。

(三)创业(创新)人才政策

对经评审入选且落户的创业人才,参照创业团队C类享受项目资助、场地补贴、融资支持、发展激励等政策支持。

对经评审入选且全职到岗的创新人才,给予50万元的创新资助。

(四)入选“泛创业鄞州·精英引领计划”的创业(创新)人才(团队),还可享受以下政策:

1.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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