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大学生实训工作,帮助大学生提升职业技能水平,根据《进一步加强鄞州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鄞党办〔2012〕52号)和《关于印发大学生见习、实训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鄞人社〔2013〕192号)有关要求,决定继续在全区新建一批大学生实训基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区内规模以上企业,重点为区“双五十”企业。
(二)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的先进装备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1.重视在校大学生实训工作,有规范的实训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有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实训管理工作;
2.有相对固定的实训场所和良好的软、硬件条件,能为实训工作提供人员、经费和物质保障;
3.对实训生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保障劳动生产安全,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每年能持续提供10个以上实训岗位,提供的实训岗位适合实训生的专业特点和能力水平,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能帮助实训生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资助标准
1.对新挂牌的区级实训基地由区财政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
2.实训基地根据区人力社保局下达的实训计划完成实训任务的,每接收1名鄞州区辖内高校在校大学生作为实训生的补助500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实训基地为实训生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费由区财政按50%标准补助给实训基地。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鄞州政策 > 鄞州区人力社保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inzhouqurenlishebaoju/20190821/250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