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各有关部门:
为落实《进一步加强鄞州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鄞党办〔2012〕52号)和《关于进一步激发人才创业创新活力加快建设国内一流人才强区的若干意见》(鄞党办〔2018〕28号)文件精神,推进我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建设“两高四好”示范区,根据《关于建立鄞州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通知》(鄞人社〔2012〕218号)和《关于印发鄞州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鄞人社〔2013〕16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鄞州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建立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领办人应为在某一职业(领域)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群众公认且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的技师、高级技师,或曾获全国技术能手、宁波市优秀高技能人才、宁波市首席工人等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或掌握传统技能、民间绝艺的技能人才,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在行业内获得有影响的发明创造和重大技术革新;利用所掌握的绝技绝活,用于实际生产与经营,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开发研制或创作有价值的新产品、新作品等。
2.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在省内具有较高的声誉。
3.技能精湛,技艺高超,在省内或国内处于领先水平,且影响广泛。
(二)有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的工作场地和设施、设备,有一间30平方米以上的工作室,有必要的工作经费支持,有相应的管理制度。
(三)有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有企业需要解决的技术工艺难题或技改项目,特别是参与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和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参与重大技术和重大装备引进吸收再创新项目。
二、申报时间和认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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