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甬政办发〔2014〕228号)、《关于鼓励和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的若干意见》(鄞政办发〔2011〕162号)等文件精神,拟发放2018年度鄞州区创业园园区内企业场租补贴111万元,明细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19年1月17日-1月23日。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1月23日前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574-87406505。
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17日
2018年度鄞州区大学生(青年)创业园、
汇聚•创业里创业园园区内企业场租补贴
单位:元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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