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今天的鄞州,正着眼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高品质强区,围绕政治生态好、经济生态好、社会生态好、自然生态好,打造“两高四好”示范区。现面向海内外广泛征集2019年宁波市鄞州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项目,欢迎高端人才携项目到鄞州创业创新、共谋发展!具体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重点
紧紧围绕我区五大千亿级主导产业、五大五百亿级优势行业发展方向,以数字信息、智能制造、新材料、智能家电、高端汽配、医药健康、新能源等产业为重点,面向海内外引进一批具备一流水平、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引领产业发展的创业创新人才团队及项目。
二、申报类型
申报人选分创业团队、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三类。创业团队是指来我区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人才和团队分别是指在我区企事业单位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等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
三、申报条件
(一)创业团队
1.创业团队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2名核心成员(不含顾问),一般应在2016年1月1日后来鄞创业或目前有意来鄞创业。
2.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具有自主创业经历;曾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曾在国内外知名企业中担任过中高级技术或管理职务。其他核心成员一般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位,与带头人已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团队组成结构合理。
3.创业团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且技术成果国内领先、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有良好的产业化潜力和市场前景,其核心技术产品应当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4.带头人应当为所在企业第一大股东且持股比例超过20%,其实际到位的货币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上。公司实际到位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
(二)创新团队
1.创新团队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2名核心成员(不含顾问),一般应在2017年1月1日后来鄞工作或已与依托单位签订意向性协议且承诺半年内到岗。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引进后应全职在鄞州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2.带头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及以上学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曾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过教授或相当职务;曾在国内外知名企业中担任过高级技术或管理职务。其他核心成员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带头人和核心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应在国(境)外高校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在2016年1月1日后回国。
3.创新团队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且技术成果国际国内领先、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能较大程度推动相关产业领域技术创新。
4.创新团队依托的单位运行状况良好,技术创新体系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完善,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以企业为依托的,所在企业应具备较好的经营业绩,并能为创新团队提供必要的科研资金和研发设备。
(三)创新人才
1.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在2017年1月1日后来鄞工作或已与依托单位签订意向合同并承诺在半年内到岗。创新人才引进后应全职在鄞连续工作3年以上,且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其中外裔创新人才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2.海外人才应在境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重大项目、关键技术研究工作;或在国际经济组织、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2年以上,精通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国内人才应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方向,主持过重大科研任务、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领导国家级创新基地和重点学科建设,其研究工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
3.具有较高的科技创新能力,其研究专业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研发水平、成果为业内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
4.创新人才依托的单位运行状况良好,技术创新体系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完善,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以企业为依托的,所在企业应具备较好的经营业绩,并能为创新人才提供必要的科研资金和研发设备。
上述创业(创新)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核心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创新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外裔创新人才可放宽至65周岁(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属我区急需紧缺的,可在年龄、学历、职务、职称等其中一方面破格。
四、支持政策和相关待遇
(一)创业团队支持政策
经评审入选且落户的创业团队,分A类(特别推荐)、B类(重点推荐)、C类(优先推荐)、D类(推荐)4个层级,给予相应扶持。
1.项目资助。A类、B类、C类、D类创业团队可分别给予10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的创业项目资助。对社会资本投入巨大、能引领我区产业发展、产生重大效益的,给予最高1亿元的资金资助。对我区特别紧缺急需的创业项目,首次创业3年内失败再次创业的,经评估后仍具备扶持价值的,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
2.其他资助。创业团队还可享受场地补贴、融资支持、发展激励、创业助理补助等其他资助。
(二)创新人才(团队)支持政策
创新人才经评审,确定A类(重点推荐)、B类(优先推荐)两个层次,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创新经费资助;创新团队经评审,确定A类(重点推荐)、B类(优先推荐)、C类(推荐)三个层次,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创新经费资助。
(三)其他政策
1.其他支持。创业(创新)团队和人才还可享受住房保障、配偶安置、子女就学、工作津贴、医疗健康、培养发展等其他政策待遇。
2.配套政策。创业(创新)团队和人才通过我区申报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可享受最高1:1配套资助,其中入选经认可的国家级人才计划的,再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奖励。同类资助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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