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鄞州政策 > 鄞州区人力社保局 > 正文

奉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奉化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定点资格进行重新确认的通知

朗读

各有关单位、定点零售药店:
    根据《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甬劳社医〔2006〕151号)文件规定,决定对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中已满三年有效期的进行定点资格重新确认。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新确认对象
    (一)2012年8月1日前确认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详见附件1;
    (二)其他需要提前重新确认的零售药店。
    二、申报说明
    相关零售药店请登陆“奉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jfenghua.si.gov.cn)”首页“专题专栏”—“行政审批专栏”下载重新确认申报材料。并于2015年8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请提交至奉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科。
    地址:奉化市行政服务中心(奉化市大成东路277号)一楼B区11号窗口;联系人:周仁杰,88689023。
    三、其他说明
    2015年8月20日之前未递交申报材料的,将视作自动放弃重新确认定点申报。届时,定点资格将自动取消,医保结算业务终止。

    附件:1.有效期满的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2.奉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申请书


奉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9日

 

附件1

有效期满的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序号

药店名称

1

宁波市四明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奉化强壮连锁店

2

宁波市四明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奉化三江连锁店

3

宁波市四明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奉化莼湖连锁店

4

奉化市林芝大药房

5

奉化市长生药店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鄞州政策 > 鄞州区人力社保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inzhouqurenlishebaoju/20181116/17536.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