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
现将《鄞州区长三角双创示范基地联盟双创券使用及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鄞州区科学技术局 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
2021年8月20日
鄞州区长三角双创示范基地联盟双创券
使用及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发展战略,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促进各基地融通发展,加强科技资源的流动性,扩大创新成果辐射范围,支持企业采购跨区域科技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长三角双创示范基地联盟双创券(以下简称“双创券”),是指利用财政资金,支持企业采购专业服务的一种政策工具。双创券采用电子券形式,由企业申领和使用,由服务机构收取和兑付。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共同成立鄞州区长三角双创示范基地联盟双创券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区发改局主要负责双创券的政策制定、组织统筹;区科技局主要负责监督和落实双创券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双创券资金审核与划拨等工作。
第四条 长三角双创示范基地联盟试点区域(含宁波市鄞州区)每年拨付50万元运营经费至长三角双创示范基地联盟盟主单位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统一由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以招投标形式确定第三方运营机构,委托第三方运营机构负责开展双创券申领、使用和兑付相关的日常服务和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章 适用范围、对象及服务机构
第五条 企业向非关联的服务机构购买科技创新过程中所需的技术研发、技术转移、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科技金融、人才培训、创新创业等服务,可用双创券抵用一定比例的实际服务费用。
第六条 双创券支持对象为国家、省市级科技型中小企业。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鄞州政策 > 鄞州区科技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inzhouqukejiju/20210827/4280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