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鄞州区关于宁波市技术交易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宁波市技术交易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促进鄞州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根据《宁波市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实施方案》(甬政办发〔2017〕5 号)和《宁波市技术交易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甬科合〔2018〕117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技术交易,是指将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种工艺或者提供某种服务的系统知识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转移,包括科技成果、信息、能力(统称技术成果)的转让、移植、引进、交流和推广。
第三条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引导和激励企业积极开展产学研供需对接,承接购买或投资重大科技成果,加快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助推企业创新发展。
第四条 区科技局会同区财政局遵循“规范、公平、公正”原则,开展宁波市技术交易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经费来源、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第五条 经费来源
本管理办法经费来源于市级科技专项转移经费。
第六条 本办法补助对象和内容
1、中国创新挑战赛(宁波)鄞州赛区;
2、中国宁波技术转移高峰论坛;
3、其他技术成果转化相关活动;
4、获鄞州区科技合作资金补助项目。
第七条 技术交易专项资金实行事后补助的支持方式,分为补助经费、比赛奖励经费、活动经费三类。
1、中国创新挑战赛(宁波)鄞州赛区比赛奖金(单一项目最高不超过2万元)及活动会务支出;
2、中国宁波技术转移高峰论坛活动经费支出;
3、其他技术成果转化相关活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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