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科委、工业园区工业科技科,有关企业:
根据省科技厅《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浙科发高〔2016〕88号)要求,我区将组织开展2018年度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暨市创新型初创企业年报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历年经过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暨宁波市创新型初创企业(附件1),报送期限为年报(快报),报送2018年1月-12月数据。
二、调查方式
企业将相关数据填入《2018年度中小企业年报数据导入模板》(附件2),将填好的表格报区生产力促进中心邮箱。
三、报送时间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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