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园区)发服办: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0〕72号)和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鄞州区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鄞经信〔2022〕3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度鄞州区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在鄞州区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主要从事工业与信息产业制造、研发和服务相关的企业。 二、补助类型及申报条件 (一)数字化转型管理体系认证 1.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 申请企业须是制造业企业,2022年度首次取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2.0评定为AA级(含)及以上的证书,认证或发证单位须具有法人资格。 2.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 申请企业须是制造业企业,2022年度首次取得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DCMM),评估机构须是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独立法人单位。 (二)机器换人应用 2022年度企业新购置台数不低于10台、投入额在200万元以上;符合“四减两提高”(减员增效、减能增效、减污增效、减耗增效,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优质品率)要求;在智能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化工厂等方面建设成效显著。 (三)国家、省级、市级项目 在企业数字化转型领域里,经区经信推荐,对列入2022年度国家、省级、市级大数据产业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工业互联网推广应用等试点示范项目。 (四)工控安全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鄞州政策 > 鄞州区经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inzhouqujingxinju/20230224/435545.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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